四川金頂借貸糾紛立案 矛頭直指陳建龍
2009-06-03 03:09:31
每經記者 馬宇飛
四川金頂 (600678,收盤價6.19元)的擔保借貸糾紛正式進入司法調查程序。
日前,因蹊蹺卷入多起民間擔保借貸糾紛,四川金頂向樂山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報案,請公安機關就上述糾紛案中相關責任人涉嫌偽造公司部分董事簽名及偽造公司董事會決議等行為立案調查。
公司今日公告稱,6月1日下午17時,公司收到樂山市公安局下發的多份《立案決定書》,樂山市公安局已針對上述情況作出立案決定。值得注意的是,在所有的立案決定中,陳建龍是唯一被立案調查的對象。
涉及金額逾8000萬元
公告顯示,此次公安機關立案調查所涉及的糾紛共計5起,涉及的債權人包括了施正明、浙江元泰典當有限責任公司、浙江香溢德旗典當有限責任公司、浙江真盛擔保有限公司以及章樹根等。而在這些糾紛中,四川金頂均為其中的債務人富陽市鸛山電纜電線有限公司、浙江大地紙業集團有限公司和華倫集團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了連帶責任擔保。《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統計發現,上述民間借貸糾紛共涉及金額愈8000萬元。
對于應承擔的擔保責任,四川金頂大感冤枉。以施正明案為例,其中有一份名為“金頂董字[2008]32號董事會決議”的關鍵證據,顯示四川金頂董事會曾通過決議為浙江大地紙業的這一借款做擔保。
但公司隨即公告,經自查,截至2008年12月31日,四川金頂董事會辦公室所發紅頭文件最后一份編號為“金頂董字[2008]029號”,發文時間為2008年12月29日,并無 “金頂董字[2008]032號”編號及董事會決議文件存在?而且這份文件印章的印模也與公司的用印不一致。
同時,公司也就相關資料請董事會成員書面復函說明情況。除新近請辭的四川金頂董事長陳建龍沒有回函外,其余董事和獨立董事均表示未簽署過這份文件,這份文件上的簽名不是他們本人的簽名。
正是基于這樣的情況,四川金頂決定向公安機關報案。
陳建龍被立案調查
“如果上述情況屬實,則相關負責人將涉及偽造文書公章,并涉及到合同詐騙。”一位法律界資深人士表示。
值得玩味的是,在所有《立案決定書》中,樂山市公安局均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六條之規定,決定對陳建龍涉嫌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案立案偵查。
“從目前來看,調查的矛頭全部指向了陳建龍。”一位熟悉四川金頂的人士告訴記者。
實際上,在四川金頂就上述民間借貸資料請董事會成員書面復函說明時,陳建龍便一直保持著沉默。
就在前不久,5月22日,四川金頂發布公告稱,公司董事會接到陳建龍提交的個人辭職報告,陳建龍請求辭去四川金頂董事長、董事的職務。
上述法律界人士表示,隨著當地公安機關的立案偵查,四川金頂原本屬于經濟糾紛的民事案件正有向刑事案件轉化的可能。(相關報道見A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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