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開戶新規定為股指期貨留空間證監會稱推出仍無時間表
2009-09-01 02:40:03
每經記者 張昊
昨日經過征求意見的《期貨市場客戶開戶管理規定》(下稱 《規定》)正式出臺,將于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與此前征求意見稿相比,昨日證監會公布的規定中并沒有對過多的內容進行修改。在有關客戶影像資料采集中,征求意見稿只要求對身份證的正面掃描,而《規定》中對身份證要求了正面和反面同時掃描。
此外,在第七章附則第四十一條,征求意見稿中要求,對于實行會員分級結算制度期貨交易所的交易會員,監控中心應當將其申請和注銷客戶交易編碼的結果及時通知其結算會員。而在規定中,上面的交易會員改為了非結算會員。
業內人士對此表示,在股指期貨結算中才有結算會員與非結算會員的劃分,交易會員變為非結算會員,實際上是為日后推出股指期貨預留更多的政策空間。據媒體報道,證監會表示新擬定的管理規定對股指期貨的推出有好處,但并不表示其已提上日程,股指期貨推出仍無時間表,尚在積極準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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