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20 03:49:19
近些年來,低保標準雖不斷提高,但幅度太小。低保標準跟隨物價上漲定期提高,要在基層得到完全落實并非易事。
這首先涉及地方財政的更多支出。低保標準的制定相當程度上仍是小范圍的各自為政,大幅提高低保標準對于地方政府部門來說意味著財政負擔隨之加重,如果嚴格的考核機制與監督機制不能同步建立,地方政府對于提高低保標準難免會有抵觸心理,要么消極懈怠,要么漲多提少。為此,城鄉低保標準的測算方法和過程,也有必要同步向社會公開,并且征求社會各界意見,而不只是在最后公布一個新的城鄉低保標準。
可以想見,隨著城鄉低保標準地區間差距的逐步縮小,低保標準實行動態調整之后,必然會有貧困地區存在保障資金不足的問題。中央、省、市、區各級政府所應承擔的比例倘若不能合理劃分,社會救助專項調劑資金倘若不能完全到位,那么低保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即便勉強能夠實現,最后可能也得以犧牲“應保盡保”、縮小低保范圍作為代價。換言之,很多本該得到低保的貧困人群,有可能因為低保標準的提高而得不到低保。
還有一個問題是,低保標準隨物價提高之后,非法覬覦低保的人必然也會隨之增多。之前就有報道說,重慶市城口縣人事局一位副局長的夫人竟然吃三份低保。可以肯定的是,當低保標準實現動態調整之后,非法騙保的動力必然更加充足,倘若監管審核機制遲遲不能跟上,騙保亂象必然越發猖獗,致使低保公信力遭受更大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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