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25 01:17:30
中信證券不僅存在本次半年報中沒有將在建工程轉入固定資產的問題,更嚴重的是,如果進行追溯后會發現,中信證券從剛開始購買兩棟辦公樓時,會計處理就存在問題,已經違反基本會計準則。
每經記者 王硯丹
昨日,《每日經濟新聞》獨家報道國內頂級券商——中信證券(600030,收盤價12.08元)半年報中犯下低級會計差錯,北京和深圳的新辦公大樓已經入住,卻沒有轉入固定資產和計提折舊,引起市場強烈反響。
隨后有財務人士對記者指出,中信證券不僅存在本次半年報中沒有將在建工程轉入固定資產的問題,更嚴重的是,如果進行追溯后會發現,中信證券從剛開始購買兩棟辦公樓時,會計處理就存在問題,已經違反基本會計準則。
每月少提折舊逾500萬元
2009年7月,中信證券決定分期付款購買北京瑞城中心寫字樓項目,作為北京地區辦公地,預算不超過14億元。1個月后,中信證券再次公告,由于將注冊地遷回深圳,因此決定花費不超過10.4億元,分期購買深圳卓越時代廣場二期寫字樓。
今年4月和5月,中信證券終于搬入新辦公大樓,先后公告深圳總部和北京辦公地址更改;并且瑞城中心與卓越時代二期都因中信證券的入駐,更名為“中信證券大廈”。與此同時,中信證券還將北京和深圳辦公樓中的一部分樓層租給兄弟公司中信銀行,從中獲得了1325萬元租金收入。
不過,由于中信證券以“有事沒做完”為理由,一直將兩棟大樓掛賬“在建工程”,沒有轉入“固定資產”和“投資性房地產”核算,最終導致公司每月少提573萬元折舊。
曾經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保薦和財務咨詢服務的中信證券,這一低級錯誤顯得有些不可思議。一位資深注冊會計師在仔細閱讀中信證券歷年定期報告后指出,中信證券最離譜的,并非少轉固定資產,而是從買樓開始,會計處理就有問題。
注會:違背權責發生制
從2009年年報中可以看出,中信證券按照對瑞城中心和卓越時代廣場的付款進度進行賬務處理:2009年底,中信證券分別支付瑞城中心和卓越時代廣場購房款10.23億元和4.38億元;而同期計入“在建工程”對應金額也正是10.23億元和4.38億元。2010年年底,瑞城中心已支付款項增加至11.38億元,而卓越時代廣場依然維持4.38億元不變。截至去年年底,兩棟辦公樓計入在建工程的金額分別為13.37億元和5.04億元。今年半年報,中信證券沒有披露購房款支付情況。而瑞城中心和卓越時代廣場的賬面價值分別為14.93億元和5.65億元。
上述注冊會計師解釋道,依據權責發生制原則,企業分期付款購買期房,在交房前,應該將分期支付款項計入“預付賬款”。在交房后,不管是否辦理產權證,都應該按合同金額將房屋確認為“固定資產”,然后將前期已支付款項部分從“預付賬款”中轉出,未來待支付部分掛賬“長期應付款”。只有在房屋需要裝修的情況下,才可以轉入 “在建工程”。而裝修完畢、可以入住時,整棟房屋按照購買價款加上裝修花費,確認固定資產原值,并于第二個月開始計提折舊。
“嚴格來講,如果購房合同約定,在交房后數年公司才將剩余價款支付完畢,那么在確認固定資產原值時,還需要對剩余價款進行折現。中信證券這種按照付款進度確認在建工程價格的方法,盡管會計實務中,在一些小企業中非常普遍,但是依然違背了權責發生制原則。瑞城中心因為款項已經基本付清,對房屋原值影響認定不大,但卓越時代廣場還有很大一部分款項沒有付清,如果按其最初預算數10.4億元估算,中信證券至少同時少計了4.75億元資產和負債,是非常不嚴謹的做法。”
昨日,《每日經濟新聞》致電中信證券董秘鄭京女士,想與公司就上述問題作進一步溝通。不過截至發稿,其手機一直處于無人接聽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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