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06 01:11:29
陷入 “善款放貸”、“善款投資”、“公益項目縮水”等質疑的河南省宋慶齡基金會(以下簡稱河南宋基會)這幾日倍受輿論關注。相關負責人稱,基金會在十年前即成立專門的投資公司,對所持資金進行保值增值;在投資過程中,投資公司以“投資換取捐贈”,進一步擴大本金規模。近十年來,吸引資金,投資做大,幾乎成為了河南宋基會的工作主線。在2005年之前,宋基投資最主要的投資渠道,是向企業發放貸款。
(9月5日《錢江晚報》)
河南宋基會存在多個怪異現象:作為一家省級公益組織,資產高達30億元,比中國宋慶齡基金會資產還要多10倍多;資產是“巨人”,而公益支出卻是“小矮人”;籌集資金能力超強,而資產負債表卻顯示手頭貨幣資金不多;挪用善款放貸,而地方監管者卻長期不聞不問。
更為怪異的現象是,河南宋基會的一個公益項目4/5變身成了豪宅,而這個豪宅的開發企業卻由基金會工作人員在操作。從表面上看,宋基投資應該是河南宋基會旗下公司,但從股權關系來看,如今的宋基投資與河南宋基會并無半點關系。也就是說,一只看不見的手讓事情變得異常復雜和隱秘。
盡管目前還有不少問號有待打開,但基本能看清河南宋基會管理者的運作手法,一種手法大概是以公益的名義募集善款借給宋基投資,然后放貸要“捐款”再放貸,或投資房地產、鋼鐵,變成個人財富;另一種手法是,以公益的名義直接拿地,然后把大部分公益用地開發成房地產項目,把利潤裝進少數人口袋。
造成這種慈善資產很龐大,而慈善價值縮水的原因,在我看來不外乎兩個:一是當地監管部門對這種挪用善款放貸的行為放任不管。例如,河南省民政廳有關負責人稱,“河南省民政廳主要對基金會進行監管,并不具體過問其下屬的投資公司?!北O管者只監管基金會,不管善款被挪用,這顯然是失職。
二是,制度的模糊給了某些人挪用善款的機會。據悉,現行的《基金會管理條例》對于基金投資的規定只有一句話——基金會應當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則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這樣空洞的制度無疑約束不了某些人,對數額龐大的慈善基金管理很難進行有效規范。
從報道來看,不僅河南宋基會有許多值得質疑的地方,而且中國宋基會旗下也有若干公司,許多公司在中國宋基會年報中幾乎無跡可尋,營收狀況、開支走向,均在政府與公眾的視野之外。既然河南宋基會存在不少問題,那么中國宋基會、其他省級宋基會不排除也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
我以為,民政、審計、司法等部門急需要介入河南宋基會進行調查,不僅要徹底審計、公開所有賬目,而且對公益開支離規定相去甚遠、違反商業銀行法放貸等違規違法行為進行調查處理。因為,這不僅關系到法律法規的尊嚴,也關系到中國慈善事業的公信力、生命力。
眾所周知,最近紅十字會、青基會、慈善總會相繼陷入輿論質疑的旋渦,如今宋基會又“淪陷”,讓中國慈善事業雪上加霜。這一切的緣由,都是監管失職和制度缺位造成的。比如說,對公益基金投資,《基金會管理條例》只有空泛的一句話來規定,更不見《慈善法》的蹤影,試問,當下我們拿什么來約束河南宋基會這樣的慈善組織?
既然河南宋基會有可能是披著慈善外衣的“狼”,那么,“宋基系”就有可能還存在其他披著慈善外衣的“狼”;既然宋基會、紅十字會、慈善總會問題多多,那么,在這些問題慈善組織之外,是不是還有不少公益基金變成“公益銀行”,還有不少慈善組織打著公益的旗號胡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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