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智庫 2012-07-26 15:19:07
中山大學嶺南學院財政稅務系主任林江教授為每經智庫撰稿稱,結構性減稅迄今為止進展緩慢的重要原因,一是對于結構性減稅的定義不清晰,二是對于減稅完全是政府說了算,納稅人沒有發言權。
每經編輯 趙慶
近期,從中央到地方都在討論為企業和個人減稅,而結構性減稅早于五年前就提出來了,在環球金融危機的陰影揮之不去,我國需要借助拉動內需擴大消費來實現經濟可持續發展的今天,減稅的確是非常重要的財政政策:減稅會為作為消費者的個人和家庭增加可支配收入,在對未來的收入預期相對穩定的情況下,可支配收入的增加有可能拉動個人和家庭的消費,從而為企業作為產品和服務的供應商增加供給,而供給的增加則會刺激民間投資。這種有原始動力的投資跟政府固定資產投資甚至國有企業投資所不同的是,民間投資的質量較高,是基于廠商對于市場有效需求所作出的決定。如果政府此時對企業也實施減所得稅、增值稅的措施,則與對個人的減稅相得益彰,共同營造出相對寬松的營商環境。
然而,結構性減稅迄今為什么進展緩慢?個人認為,一是其定義不甚清晰。一般的說法是,結構性減稅是有些稅種要減,有些稅種則是要增。譬如說營業稅改增值稅的措施就是希望減輕稅負,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額的提高也是減稅;至于資源稅、車船稅、燃油稅等則是要增。然而結構性減稅的最終結果不一定是減稅,可能是加稅了。其中原因是部分稅種例如資源稅、增值稅的名義納稅人可能是企業,但是卻可以轉嫁給消費者;而個人所得稅雖然減少了稅率級次,希望讓富人多繳個稅而窮人少繳個稅甚至不交個稅,但是不少富人卻有避稅的能力,未必能夠增加他們的稅負。
因此,結構性減稅就成為一個謎,到底是否真的減稅了,還是不減反加,似乎誰都說不清楚。當然,還有一個因素,是到底哪些稅要減,哪些稅要加,完全是政府說了算,納稅人幾乎完全沒有發言權,減稅是否奏效也沒有問責的問題,因為政府可以用“結構性”之說作為擋箭牌!
我不明白的是,為什么政府不可以直接亮出“減稅”的旗幟而省掉“結構性”作為定語?是擔心減稅規模太大,在財政收入增長乏力而財政支出壓力又不斷增大的情況下導致地方政府收不抵支嗎?我認為這種擔心有一定道理,但是卻是沒有必要的,因為真正的減稅措施會讓個人和家庭幸福地消費,企業則輕裝上陣,提供適銷對路的產品和服務,企業投資和個人消費兩旺,自然會帶動流轉稅和所得稅的收入,夯實了稅基,當然從減稅到政府稅收收入增加這個良性互動的過程需要時間,如果地方政府急功近利,不愿意放棄部分眼前的稅收收入,減稅政策根本難以落實。
如果說,自2009年以來中央政府一直強調的民生財政是財政支出政策亮點和重點,那么在經濟形勢比較嚴峻的今天,我們完全有必要把減稅作為財政收入政策的亮點和重點,使減稅政策的貫徹落實作為我國成功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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