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29 00:59:19
對類似珈偉股份的業績“變臉”現象,監管部門不能不了了之,對于其在新股發行過程中是否存在惡意隱瞞業績“變臉”風險以及虛假披露的問題,應該進行徹查。
近幾年新股次新股最“亮麗”的特點就是業績“變臉”,不僅“變臉”的速度越來越快,范圍越來越廣,而且幅度亦呈現出越來越大之勢。8月23日披露首份中報的珈偉股份,無疑是今年所有新股中業績“變臉”的典型代表。
其實,珈偉股份業績“變臉”在上市前就已露出端倪。5月10日,珈偉股份發布的《上市公告書》顯示,一季度無論是營業收入還是實現的凈利潤都出現下降,其中凈利潤同比減少27.97%。而在上市僅僅兩個月零三天的7月13日,上市公司即預告了業績的大幅下降。中報的出臺,只不過將此前的“預告”變成了現實而已。
從《上市公告書》到預告再到中報,在業績問題上,珈偉股份似乎履行了信息披露的程序,但事情顯然遠遠沒有如此簡單。其一,珈偉股份的網上路演時間為5月2日,其時一季度已過去2個多月,業績如何,其高管應該知曉。而在路演期間,上市公司相關人員卻在極力掩飾公司可能存在的業績風險,對于業績“變臉”更是只字不提。發行人的路演本質上是信息披露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珈偉股份的所作所為,有存在隱瞞事實真相以及涉嫌虛假陳述的嫌疑。
其二,路演過程中,發行人存在誤導市場行為的嫌疑。既然是路演,對于投資者的疑問,發行人應該如實回答,切忌打 “擦邊球”或“顧左右而言他”。然而在路演時,公司上下無不顯示出對公司經營的自信,以及對公司長期投資價值的堅定看好。關于“核心競爭力”、“經營穩健”、“降低投資風險”、“將獲快速發展”等鼓吹并不罕見,進而對市場造成了誤導。
事實上,珈偉股份最終能夠以11元的價格發行新股,與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上刻意隱瞞業績變臉風險以及誤導市場是分不開的。試想,如果在上市公司路演時即將業績“變臉”的事實和盤托出,其還能以如此高的價格發行嗎?而正是由于珈偉股份業績產生大幅“變臉”,其股價最大破發幅度曾高達33%,也給投資者造成了嚴重的損失。
珈偉股份在招股說明書中聲稱,其2009年~2011年的凈利潤同比增幅分別為36.51%、114.69%和2.95%。由于下半年是其經營的淡季,珈偉股份今年業績大幅下降已經“被注定”。
因此,即使上市公司在今后都能嚴格履行信息披露的義務,但對類似珈偉股份的業績“變臉”現象,監管部門不能不了了之。對于其在新股發行過程中是否存在惡意隱瞞業績“變臉”風險以及虛假披露的問題,監管部門應該進行徹查。如果有違規行為,不僅對上市公司,而且對保薦機構都應該問責。推而廣之,只要新股次新股出現業績大幅“變臉”,又受到市場的廣泛質疑,監管部門都不能讓其一“披”了之,應采取相關措施防患于未然,以避免新股次新股業績“變臉”成為一道“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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