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 2012-09-17 16:18:45
《規劃》從完善金融調控、優化組織體系、建設金融市場、深化金融改革等七個方面,明確了“十二五”時期金融業發展和改革的重點任務。
第八章 夯實基礎 優化金融發展環境
完善金融法律法規,加強金融基礎設施建設,規范金融會計統計制度,提高金融業信息化水平,加強金融研究,建設金融人才隊伍,保障金融體系安全高效運行。
第一節 繼續加強金融法制建設適應金融業改革發展需要,借鑒國際金融改革經驗,完善金融法律框架。加快制定金融業綜合經營、存款保險、金融機構破產、上市公司監管、信用評級以及征信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加快農業保險立法。加強金融消費者保護立法。制定規范和引導民間借貸、打擊非法金融活動的法規和規章。
進一步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等金融法律法規推動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期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司法解釋。完善對各類金融市場、金融產品和金融機構的監管規定。
第二節 加強支付體系、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反洗錢等工作加快完善支付結算基礎設施,建設第二代中央銀行跨行支付系統和跨境人民幣清算系統,繼續推動非現金支付工具應用,進一步完善賬戶實名制,加強對非金融機構從事支付服務的監督管理。進一步健全金融市場的登記、托管、交易、清算系統。抓緊建立覆蓋全社會的征信體系,完善國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加快建立金融業統一征信平臺。促進我國信用評級機構發展,增強競爭力和公信力。加快推進行業信用和地方信用建設,完善中小企業和農村信用體系。構建符合國際標準和中國國情的反洗錢工作體制。研究建立特定非金融行業反洗錢制度。提高人民幣防偽能力。
第三節 完善金融會計標準和統計制度完善金融企業財務制度。積極跟蹤研究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改革,促進金融保險會計準則與相關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持續趨同。推進金融統計標準化工作,建立統一、全面的金融業綜合統計體系,支持監測社會融資規模。進一步完善國際收支統計,按照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最新發布的《國際收支手冊》第六版要求,修訂相關統計制度,更新統計報表編制模板及公布表式。構建金融業綜合統計信息平臺,完善數據信息共享機制。
第四節 提升金融信息化水平以科技手段促進金融服務與管理創新,提高金融信息化水平。完善金融業信息安全防護體系,大幅提升信息系統抵御風險能力。推廣電子交易,不斷提升金融業電子渠道交易替代率。建設金融信息化標準體系,推進信息化標準檢測認證。全面實施銀行卡芯片化遷移工作。建立適應新時期外匯管理改革需要的信息化體系。
第五節 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借鑒國際經驗,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和組織機構建設。督促金融機構遵守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法律法規,信守對公眾的承諾。建立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申訴處理和處罰機制。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教育和咨詢系統建設,積極開展金融知識普及宣傳工作,提高金融消費者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第六節 提高金融研究工作水平及時分析和預測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為金融宏觀調控提供科學依據。收集、研究金融機構和市場的基礎數據,度量和報告系統性金融風險狀況。研究加強對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監管的措施。推廣金融風險管理的國際標準和慣例。加強金融穩定評估和金融機構壓力測試,提高對系統性金融風險的識別能力。不斷強化經濟金融基礎理論研究,培養高素質研究隊伍。
第七節 加強金融人才隊伍建設實施金融人才發展中長期規劃,統籌推進各類金融人才隊伍建設。加強高層次、創新型、國際化人才的開發、引進和培養。規范行業資格準入和專業技術資格認證管理,優化金融人力資源配置,促進人才合理流動。完善金融人才服務和評價體系,構建科學合理的金融業薪酬體系,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加強金融后備人才儲備和信息庫建設。
第八節 推進行業自律組織建設加強行業協會等自律組織建設,完善自律組織的治理結構,提升行業自律管理水平。進一步厘清金融監管、自律組織和市場的邊界,發揮行業自律組織提供服務、反映訴求、規范行為的作用,增強自律公約約束力,督促會員依法合規經營,不斷提升服務能力,依法維護行業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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