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18 01:38:18
每經編輯 每經實習記者 黃琳涵 發自上海
每經實習記者 黃琳涵 發自上海
日前,深圳汽車排污費的政策浮出水面。按照此次媒體批露的三個方案,深圳考慮排量起征點有1.0升以上和1.5升以上兩種,起征額有每年300元、500元和1000元三種考慮。業界有觀點認為,如若備選方案公布,意味著深圳離征收汽車排污費的正式出臺越來越近。
對于征收汽車排污費是否有在望在全國范圍推出,《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的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環境標準研究所主任袁盈表示,國家對于汽車排放已經控制了幾十年,并且監管力度日趨嚴格,因此機動車排放標準才會逐漸從國Ⅰ向國Ⅳ甚至Ⅴ演進。
在她看來,對汽車排放標準的出產控制是目前最有力的管控方式,但是目前也暫未獲悉征收排污費的相關消息。
全國乘用車市場信息聯席會秘書長饒達認為,區域性征收排污費是“很不明智的事情”。以深圳為例,倘若只是在該市范疇實施,那么勢必會增加外地車進入該市的收費關卡,很容易滋生亂收費現象,這也是幾年前個別城市開展一段時間后停止征收汽車排污費的原因之一。
饒達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分析稱,從宏觀層面而言,征收汽車排污費可以算作一種整治手段,卻不是最佳選擇。
饒達認為,如果要征收“排污費”,首當其沖的肯定不應該是汽車行業。他認為,發電廠、水泥廠等行業每年的排污量是汽車行業的上百倍,“倘若要征收,這些涉及污染的行業都應該征收。”
對于征收費用,饒達認為很難在消費者用車成本以及治污效果上尋求平衡,“用車成本增加的同時,治污效果不一定理想。”
他給《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算了一筆賬:以深圳備選方案中提及的最低征收費用300元為例,按照一輛家用汽車每年行兩萬公里計算,大概要耗汽油一噸,一噸車用成品汽油約等于1378升,平均下來每升汽油征收排污費0.23元,相當于再次上漲油價,并不便宜。
“消費者用車均有所差別,如果根據排量征收,必然有失公允,并且在某種程度上阻礙了混合動力汽車的發展。但倘若按照個人實際排污量來征收,又面臨無法實時監測排污量的技術難題。”饒達建議,如果要征收排污費,或可采取區別對待方案,即將排污費添加于油品價格中,使排污費和用油量成正比;并對于未達到國Ⅳ標準的車輛再在此基礎上征收額外費用;建議全國范圍內實施,不應只在個別城市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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