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10 01:00:03
每經編輯 每經實習記者 黃琳涵 發自上海
每經實習記者 黃琳涵 發自上海
與汽車消費者息息相關的汽車“三包”政策,距離正式出臺又近一步。日前,《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以下簡稱汽車“三包”)第四次征求意見稿出臺,并向社會征集意見。
“‘三包’標準的進一步細化增強了可實施性,相信政策正式出臺的時間應該很快了?!逼囆袠I分析師張志勇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構成整車的零部件產品多達2萬多個,因各自的使用周期和使用頻率不同,所以包修包換的周期也不會相同,而征求意見的政策標準對“三包”范圍作出了更為明確的規定。
“三包”是生產企業對所售商品實行“包修、包換、包退”的簡稱。而難產9年的汽車“三包”政策如今已是第四次征求意見。相較與前幾次征求意見稿不同的是,本次意見稿明確規定了汽車“三包”涉及的主要總成的主要零件、易損耗零部件的種類范圍以及三包憑證等內容。
“三包”政策的征求意見稿規定,汽車產品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準,發動機、變速器等主要零件出現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以選擇免費更換;在汽車產品“三包”期內,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后橋、車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兩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費者選擇更換或退貨,銷售者應當負責更換或退貨。
張志勇表示,“三包”政策作用是否能發揮重大效應,更要取決于后期的執行工作如何。汽車“三包”的推出對于規范產業發展有著積極作用,但“三包”政策應該建立在一個穩定且公正的監督體系基礎上。
分析認為,在汽車“三包”政策出臺后,企業的相關成本必然會上升,部分企業為確保利潤,或采用非正常手段保護自己的利益;倘若沒有獨立的第三方認定機構,執行環節無法透明化,很可能滋生權力人士利用公共權力謀私的現象,從而導致消費者權益仍然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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