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21 01:23:16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黃俊玲 發自北京
每經記者 黃俊玲 發自北京
一份司法建議函,引發各界對意外傷害保險傷殘賠付標準的重新審視!昨日(5月20日),本報以《傷殘理賠標準沿用14年已滯后 北京朝陽區法院建議修訂》為題,報道了意外保險傷殘比例表引發的話題,引來眾多關注。
昨日,記者了解到,《人身保險殘疾程度與保險金給付比例表》(以下簡稱《比例表》)標準滯后的問題其實早已引發保險業內部的高度關注。2008年,在保監會的指導下,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以下簡稱中保協)就已啟動了對保險業現行的 《比例表》標準的修訂工作。
對此,中保協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由中保協牽頭修訂的《比例表》,已經告一段落,修訂工作初步完成,目前正在走相關程序,正在等最后的對外公布的時間表。該人士表示,此次修訂的總體思路是為了更好地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2008年,在保監會的指導下,中保協就擬對《比例表》標準進行修訂。
當時,中保協向各人身保險公司和再保險公司下發征求意見,2008年8月,中保協共收到37家保險公司的回復,各公司在使用 《比例表》過程中遇到的問題主要包括:一是與目前通用的國家標準沖突。國家目前使用的涉及殘疾程度鑒定的標準主要有 《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標準》、《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某些客戶特別是團體客戶傾向于使用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而絕大多數公司都提出由于目前使用的《比例表》中的項目與兩個國標不一致,同樣的殘疾程度在其他方面能夠得到殘疾賠付 (如工傷殘疾、交通事故殘疾),而在保險公司卻得不到殘疾賠償、殘疾賠償比例降低或需要重新進行殘疾鑒定的現象,進而發生理賠糾紛。二是完整性方面欠缺。《比例表》多數項目集中在五官、肢體殘疾,理賠操作中不少理賠案在該表中找不到準確的參考依據,如皮膚燒傷等。三是某些殘疾程度的表述有待完善。
為此,絕大多數公司表示《比例表》在重新修訂中要兼顧《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標準》和《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盡量縮小與其之間的差異,以減少因客戶對殘疾標準的異議或重復鑒定而帶來的保險糾紛。
此后,2009年6月,中保協的人身險殘疾給付表修訂項目組召開視頻會議,對《比例表》修訂框架及各自負責的具體項目內容等進行討論。
據悉,為推進《比例表》修訂等專業領域工作,2012年10月,中保協正式成立了醫學專家咨詢委員會并召開第一次工作會議。委員會成員由中國法醫學會、中國康復研究中心及13家醫療機構各領域二十余名專家組成。該委員會將通過系統研究醫學的最新發展情況,針對保險業制定行業政策標準、提出醫學咨詢和合理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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