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3-10-23 09:08:21
近日,深交所對博云新材(002297,SZ)前董事長蔣輝珍的違規交易行為進行了通報批評。
每經編輯 李智
每經記者 李智
近日,深交所對博云新材(002297,SZ)前董事長蔣輝珍的違規交易行為進行了通報批評。
據悉,曾擔任博云新材董事長的蔣輝珍,于2012年8月21日向上市公司董事會提出辭職申請,辭去公司董事、董事長以及董事會下設專門委員會相關委員職務,辭職申請自2012年8月28日在公司選舉產生新任董事長后即生效。在辭職生效后,蔣輝珍于2012年11月12日、13日合計賣出公司股票25萬股,涉及金額達266.25萬元。
深交所表示,蔣輝珍作為上市公司董事,在離職后6個月賣出公司股票,違反了相關規定,深交所決定對蔣輝珍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值得一提的是,《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查閱博云新材招股說明書后發現,時任董事長的蔣輝珍曾承諾,離職后半年內不轉讓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但其在離職不到3月后就便匆匆出手套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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