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報 2014-01-16 09:37:30
內幕交易案是如何形成、傳播及認定的?作為窺視內幕交易細節的一個小窗口,2013年,證監會網站披露了30起內幕交易行政處罰案,詳述了部分案件的始末。
嚴厲的違規處罰
內幕交易罪的成立并不以行為人賣出獲利為要件,行為人只要在敏感期內實施買入、賣出、泄露信息、明示或暗示他人買入、賣出等行為中的一種,且情節嚴重的,即構成罪
那么,內幕交易者鋌而走險,是否就能獲得高額收益?
記者統計上述案例中已有結算金額發現,雖然從交易筆數上看盈利者居多,但從合計金額上看,賺的不如虧的多——上述內幕交易的虧損總額達3675萬元,盈利總額僅1521萬元。
“內幕交易罪的成立并不以行為人賣出獲利為要件,行為人只要在敏感期內實施買入、賣出、泄露信息、明示或暗示他人買入、賣出等行為中的一種,且情節嚴重的,即構成罪。”有投行人士表示。也就是說,即便虧損,內幕交易者依然難逃處罰。
例如,在上述宏達股份的案件中,交銀吳春永在2010年5月17日刺探“軍情”后,其管理的7個賬戶在5月19日集中買入宏達股份。不過,該次重組流產令其損失慘重,共虧損約316萬元。其中,6個賬戶為基金專戶,1個屬投資顧問業務。交易量最大1個賬戶買入50萬股,其余還有4個賬戶的買入量各在20萬股以上,還有兩個賬戶各買入10萬股。
還原當時的交易情況,2010年5月19日,也就是吳春永管理之下賬戶集中建倉的當天,宏達股份強勢漲停,成交額放大至6.76億元。然而6月7日,宏達股份復牌宣布終止商談重組事宜股價跌停,而吳春永管理的賬戶最晚到6月30日才清空,砸出階段性低點。
300多萬的虧損還不是最慘的。據證監會披露,江建華、熊碧波在內幕交易天業通聯股票時,每人虧損金額高達1600余萬元。
江建華是天業通聯股東嫻遐投資的實際控制人,參與了2011年天業通聯收購敖漢銀億的過程;而熊碧波與江建華關系密切,知悉了內幕信息。江建華通過借用和協議控制的9個賬戶交易天業通聯股票,其賬戶組在2011年6月13日至8月3日期間買入的天業通聯共虧損1643.97萬元;而熊碧波實際控制的9個交易天業通聯的賬戶在2011年6月13日至8月3日買入的天業通聯共虧損1684.63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熊碧波此前在2010年曾因從事非法證券投資咨詢活動被證監會行政處罰并予以市場禁入。故證監會對熊碧波從重處以罰款60萬元。
一個顯著的現象是,2013年以來,監管部門對內幕交易的監管力度持續加強。深交所近日披露,2013年,深交所累計上報異動線索133起,較上年增加34%,其中涉嫌內幕交易線索108起,占比81%,較上年增加29%。
在上述內幕交易案例中,宏達股份、安諾其、中航重機等公司的重組計劃最終以流產告終,公司公告給出的理由是行業環境惡化、標的資產條件不成熟或業績不濟等。但有接近監管層人士直言:“不少重組終止的表面理由都很冠冕堂皇,其實硬傷都是內幕交易。”
有保薦人對記者說:“近年來證監會對內幕交易的確查得越來越嚴,我們做項目的時候也再三跟人強調不要搞‘小動作’。比如重組,我們都要在公司剛有并購意向、與我們簽保密協議之前,就跟公司高管千叮萬囑,一定不能做內幕交易。通常,重組在正式停牌前一年就開始籌劃了,一旦內幕交易被查出,嚴重的話導致重組流產,內幕交易者自己也很難賺到,虧損不說,還要罰款,太不值得。”
該保薦人透露,為防止重組因內幕交易流產,有些公司甚至會向運作重組的核心人物許諾,等項目完成后會另發一筆金額不菲的獎金,“相比利用內幕消息賺錢,這種獎金拿得更加踏實。”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