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報 2014-03-14 08:51:13
⊙記者浦泓毅○編輯李劍鋒
記者從有關渠道獲悉,擬發行優先股的發行人,及相關保薦機構目前正在開展發行優先股的準備工作,但要正式啟動發行,還需等待《優先股試點管理辦法》正式發布實施,及相關配套細則出齊。
去年11月30日,國務院發布關于開展優先股試點的指導意見,對優先股發行作出原則性規定。去年12月13日,中國證監會就《優先股試點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明確將從信息披露較充分、公司治理較完善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眾公司開始試點。
按照上述辦法,上市公司公開發行優先股須具備如下條件:一是其普通股為上證50指數成分股;二是以公開發行優先股作為支付手段收購或吸收合并其他上市公司;三是以減少注冊資本為目的回購普通股的,可以公開發行優先股作為支付手段,或者在回購方案實施完畢后,公開發行不超過回購減資總額的優先股。
記者從業內了解到,部分上市銀行已著手開展了一系列發行優先股的準備工作。但按照程序,還需待《優先股試點管理辦法》正式稿發布實施、操作細則出臺后,才能提出發行申請。
某大型券商投行人士也告訴記者,已于一家上市銀行達成了框架性的合作協議。只待相關文件出臺,即可進入正式操作流程。
從業人士分析,若最終公布的試點辦法正式稿與意見稿相比改動不大,優先股的發行工作會較快啟動;若正式稿修改較多,擬發優先股的公司還將面臨重做或更新申報材料的問題,整體進程就會稍慢一些。
另有業內人士表示,優先股試點的相關規則應該已經準備妥當,估計監管層會“擇機發布”。此前財政部就《金融工具會計準則補充規定——債務工具與權益工具的區分及相關會計處理》公開征求意見。該項補充規定已于2月10日結束意見征求期。
該人士還稱,優先股試點還涉及到信息披露制度、發行辦法等規則與之相配套,這些制度也應該在試點之前由監管機構對外正式發布。
記者從浦發銀行(600000)獲悉,該行目前并無參與優先股試點等相關信息可以發布。
日前,有市場傳聞稱優先股試點工作最快本周內就將展開。受此影響,昨日銀行股普遍走強。光大證券(601788)分析師吳昊認為,目前上市銀行股價大多在1倍pb之下,通過普通股補充核心資本幾無可能,而優先股可以較好地滿足商業銀行的需求。相關上市公司的凈資產收益率水平大概率會超越其未來發行優先股的股息率,因此優先股對發行人股價利好。
盡管優先股相關消息已經開始推高相關行業股價,但其對大盤趨勢影響可能有限。國泰君安策略分析師喬永遠表示,在監管層壓縮銀行非標產品的背景下,優先股制度的確立可能促成“債權換股權”的風潮,把影子銀行的風險引向資本市場。由于影子銀行去杠桿過程仍未完成,優先股還無法成為一種長期收益率穩定的固收產品。因此,優先股試點不會改變當前市場的風格特征。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