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07 00:17:03
昨日宜家方面表示,如果有中國消費者購買了宜家兒童產品部門的壁燈,可以要求提供固件。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孫宇婷 攝影報道
每經記者 孫宇婷 攝影報道
昨日(5月6日),本報《宜家擴大召回兒童壁燈 部分產品仍在華銷售》刊發后引起較大反響。
昨日晚間,宜家中國區公關經理許麗德在回復《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的郵件中表示,“就報道提出的問題,已經與宜家總部的同事進行過核實,如果有中國消費者購買了宜家兒童產品部門的壁燈,希望宜家能夠提供固件的話,可以聯系宜家商場退換貨部門或撥打宜家顧客服務熱線400-800-2345,他們都將得到服務。”
此外,記者通過采訪業內人士了解到,當前我國家具行業召回制度尚存空白,由于缺乏行業強制要求,一旦消費者購買到有缺陷的產品,更多還是依靠企業自身的承諾和規定進行規范。盡管我國已建立一系列產品召回制度,但與美國等成熟市場相比,涉及產品召回范圍仍較窄。
部分存風險商品仍在售/
昨日上午,《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現場走訪了宜家成都店。為了了解召回產品信息,記者首先來到退換貨處,在辦理柜臺附近,記者看到了一則關于召回 “存在窒息風險的兒童床蓬”的公示。
記者以消費者身份向相關工作人員咨詢時,對方表示,商場召回公示一般是3個月~6個月,此前的燈具公示已經被最新的床蓬召回信息替換了。該工作人員表示,“此前召回的燈具問題在于燈繩太長,小孩容易受傷,改進后的產品不僅繩子變短,也配了固定燈繩的夾子。如果需要退換貨,消費者可以選擇補充組件,也可以直接把燈退了。”他同時稱,“舊貨已經下架,目前宜家在售產品都是改進過后的。”
記者隨后來到了兒童家具部,燈具產品貨架區,斯米拉系列多款壁燈依然在售,但記者留意到,展示商品的燈繩已被多個小夾子固定在墻體上,此外,燈繩上還附帶一條警告,寫著:“存在窒息風險,將燈線放在嬰兒和幼童觸及不到的地方。請勿除去此標簽。”改進后的燈具盡可能地避免了垂吊燈繩可能引發的嬰兒窒息風險,而包裝成型的待售商品也配有固定燈繩的組件。
不過,同樣出現在美國和加拿大召回清單中的斯諾伊(SNOIG)壁燈,不論展示區還是待售區的商品,都沒有相應的配件,長長的燈繩依然懸吊在空中。該產品售價為人民幣129元,比斯米拉50元以內的價格貴出一大截。
此外,出現在美加召回清單中的另一款燈具斯米格 (SMYG),記者沒有在宜家商場內看到該商品,但宜家中國區官網上依然顯示全國有售。
當記者以消費者身份向銷售人員咨詢時,其表示目前還沒有收到關于斯諾伊和斯米格召回的通知。
國內外召回標準不一致/
對于美加兩大市場召回的斯米格(SMYG)和斯諾伊(SNOIG)兩款燈具,宜家在中國市場如何應對?
昨日晚間,宜家中國區公關負責人許麗德在郵件回復中向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公司“深入了解了有關北美市場召回維修信息的內容和緣由。據悉,由于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有特別的要求,必須把所有的產品名稱羅列上去,因此近期在北美地區的召回維修活動中可以看到所有的產品名稱。”
她特別強調稱,“宜家希望消費者對所有帶線的產品都引起警覺,重視它可能給兒童帶來的危險。盡管斯諾依等其他產品不另配固定件,但是在所有的產品說明上都標示了固定的必要性。如果消費者購買了宜家兒童部門的壁燈,希望宜家能夠提供固件的話,聯系宜家商場退換貨部門或撥打宜家顧客服務熱線400-800-2345,他們都將得到服務。”
針對國內和海外市場召回標準不一致的情況,序倫律師事務所張志高律師昨日在接受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這要從兩方面來看,“一方面,法律只在一定的主權國家之內有效,涉及帶有技術性規范的法律法規,確實有可能在美國和加拿大不能夠滿足法律要求,應該進行召回;但同樣類型的規則在中國,法律規范還沒有這么具體,沒有跟中國現有法律規范或技術性標準相沖突,這種可能是完全存在的。但另一方面,企業具有社會職能,作為大企業,如果很清楚按照美加的標準,產品設計對幼兒存在危險,那么企業應該主動消除這種不合理,挽回、縮小、限制這種危險發生的可能性。”
我國家具業召回制度亟待完善/
目前我國家具行業屢屢屢曝出產品質量問題,召回事件也時有發生,但由于法律法規尚不完善,缺乏強制要求,產品召回主動權掌握在企業手中,存在較大的隨意性。
昨日,四川家具行業商會相關人士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全國家具行業都沒有完善的召回制度。具體到各個企業,有時會遇到召回情況,這都取決于企業自身的銷售政策以及是否設有售后服務的專業部門對接此類問題。一些企業會針對退換貨做相應的承諾和聲明,如果消費者有需求,可以據此退換。”
此外,由于家具行業產品眾多,不少品類缺乏國家標準,各項指標無從檢測,召回標準也無從談起,制度的缺失導致行業信譽日益受到蠶食。
談及召回制度“難產”的原因,上述行業人士認為,這也和家具行業內企業資質參差不齊有關,她表示,“目前在家具行業中,企業呈階層狀發展,實力強的企業在召回方面是做得比較好的,流程也相對嚴謹,更注意品牌形象的維護。但從整個行業來看,尤其對于處在第二、第三梯隊的這些企業,在這方面還達不到。”
記者注意到,目前國內已有的幾部召回條例,包括《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食品召回管理規定》、《兒童玩具召回管理規定》、《藥品召回管理辦法》、《醫療器械召回管理辦法》(試行),無一與家具行業有關,可以說監管的產品范圍較為有限。
在美國,缺陷產品召回制度更為完善,至少有十幾項法案與產品召回制度有關,對產品召回的細節做了嚴格的規定。
除了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以下簡稱CPSC)負責監控一般消費品之外,另有5個部門負責專門領域的產品質量監控,覆蓋一般消費品、食品與藥品、化妝品、可能對環境造成破壞或者污染的環境產品、機動車、船舶等,監控涉及產品在15000種以上。
CPSC是聯邦政府的獨立機構,作為最重要產品召回監管機構,實施召回主要依據《消費品安全法》(CPSA)、《兒童安全保護法》(CSPA)等法律。該委員會的組織和人員任命,須經過總統的提名和參議院的認可,以保證該組織能夠完全勝任對消費者利益的保護。
根據美國法律規定,召回范圍包括一般消費品,而這其實包含了很廣的范圍,指所有可能給消費者及其家人帶來因消費品引發的火、電、化學和機械危險以及可能給兒童帶來的危險。顯然,前述造成兒童窒息風險的宜家商品也在一般消費品范圍之內。
美國產品召回制度實行“自愿認證、強制召回”原則,產品進入美國市場門檻低,但進入后即要面臨嚴格監控,一旦證實市場中的產品不符合相關規范或標準,將立刻進行封殺并實施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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