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19 00:42:29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李彪 武漢攝影報道
每經記者 李彪 武漢攝影報道
“‘一條扁擔’挑著 ‘兩個籮筐’”,這是當地人對武漢市漢陽區經濟發展特點的描述。其中,“一條扁擔”指的是漢陽大道,“兩個籮筐”是鐘家村和王家灣兩個商圈。
漢陽大道兩旁居民區林立,商鋪密集,然而,在主干道旁邊,卻有兩個垃圾焚燒廠,且緊挨著居民小區,這成為當地居民心頭的隱憂。
這兩家垃圾焚燒廠一家是武漢博瑞能源環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博瑞能源)經營的鍋頂山垃圾焚燒廠;另一家是武漢漢氏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漢氏環保)運營的鍋頂山醫廢垃圾焚燒廠,二者僅一墻之隔。
在去年底被媒體曝光為違規項目后,博瑞能源就暫停生產了。也是直到這個時候,漢氏環保才浮出水面,被當地居民知道它的存在。而鍋頂山醫廢垃圾焚燒廠從2012年運營至今已有兩年時間,是否經環境主管部門竣工驗收也存疑。
相比于前者,周圍居民對于后者的排放物危害健康的擔憂更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目前周邊居民正準備針對鍋頂山醫廢垃圾焚燒廠發起聯名起訴,其核心要求之一就是希望能將該廠關閉或遷移。
生活垃圾焚燒廠被暫停/
在漢陽大道扁擔山公墓對面,有一條坑坑洼洼的水泥路,路牌上寫著“垃圾焚燒廠區”的字樣,從很遠的地方就能看見矗立著的煙囪。在當地,隨便問一個周圍的居民,他們都能輕易地指出鍋頂山垃圾焚燒廠的位置。沿著水泥路向前走幾百米,就可以看到博瑞能源的紅色門墻。
不同的是,此時的博瑞能源大門緊閉,偌大的廠區內很少見到工作人員。一位附近的居民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博瑞能源去年被媒體曝光之后,去年底已經暫時停產,至今沒有復產。
2013年12月,央視 《經濟半小時》曝光鍋頂山垃圾焚燒廠散發惡臭,建成后沒通過驗收就點火運行,一直屬于違規項目。
實際上,武漢市政府相關管理部門對于鍋頂山垃圾焚燒廠的環境違規問題并非毫不知情。
2013年7月,湖北省環保廳環境違法監察通報顯示,鍋頂山垃圾焚燒存在以下情況:未經環評驗收擅自生產;治污設施未落實;擅自處置垃圾濾液;防護距離內居民未搬遷等嚴重違法問題,要求該廠立即停產整改,未經批準不得生產。
2013年11月,武漢市環保局對博瑞能源發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指出,鍋頂山垃圾焚燒發電廠焚燒鍋爐廢氣排放口排放的煙氣中,煙塵、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濃度均超過了《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5-2001)標準限值,并開出8萬元的罰單。
而在去年10月,因“水污染防治設施未建成,主體工程已經投入生產”問題,博瑞能源被武漢市環保局罰款15萬元。
在距離該廠1.2公里的區域內就有一個琴斷口水廠,其自來水供給居民數量超過40萬人。
據記者了解,早在該項目建設之初,就曾有20余位武漢市人大代表聯名提議 《關于遷移漢陽鍋頂山武漢市有害廢物焚燒處置中心項目的建議》指出,由于焚燒項目建在地勢較高的鍋頂山山腰,加上超過50米高的排氣筒,其產生的大量燃燒飛灰(含有重金屬和二噁英)的落地范圍將遠遠超過800米。可能對項目東北方向的漢口宗關水廠和漢陽琴斷口水廠造成不利影響。這兩家自來水廠承擔著幾百萬人的生活及生產供水任務。
記者近日在垃圾焚燒廠附近的昌南花園小區走訪中發現,對于博瑞能源被暫停運營,小區居民均感到高興,但同樣存在疑惑和擔憂。該小區一位居民代表對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現在只是暫停,不知道是否還會恢復生產,該廠是否會被搬遷。
對此,記者試圖向漢陽區環保局和武漢市環保局了解情況,但均未得到具體答復。
然而,2014年3月,武漢市環保局向漢陽區人民政府發布的 《關于印發2014年漢陽區人民政府創模工作任務分解方案的通知》要求,完成鍋頂山武漢市醫療廢物處置中心(漢氏環保)、武漢市漢陽鍋頂山垃圾焚燒廠(博瑞能源)衛生防護距離內居民拆遷和安置工作,積極配合完成兩項目的環保“三同時”驗收。
據了解,承擔武漢市所有醫療垃圾處置的漢氏環保2012年正式投產運營,目前具有兩條生產線,均處于滿負荷運行狀態,日處理醫療垃圾超過30噸。
記者發現,和博瑞能源在紅色門墻上鮮明地寫著公司名稱不同,漢氏環保在正門之外又有一道圍墻和一扇鐵門,且兩扇門旁邊都沒有顯示公司名稱的標識。
當地居民代表任瑞對記者說,漢氏環保一直沒有掛廠名,周圍居民一直不知道它的存在,一直到博瑞能源被關停后,居民還能聞到一種刺鼻的味道,才知道這個醫療垃圾焚燒廠的存在。
漢氏環保運營合規性存疑/
與博瑞能源未取得環評驗收類似,漢氏環保同樣未取得相應的環評驗收,屬于違規生產。
公開資料顯示,漢氏環保成立于2002年9月,2003年8月武漢市有害廢物焚燒處置中心項目在武漢市洪山區九峰鄉二妃山北建成投產,2009年開始籌劃搬遷至漢陽鍋頂山,并于2012年正式點火運營。
2009年8月,武漢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作為評價機構,向武漢市環保局報送了漢氏環保武漢市有害廢物焚燒處置中心遷建工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確定以廠界邊緣向外延伸350米設置為項目的防護距離。
然而,根據《危險廢物集中焚燒處置工程建設技術規范》(HJ/T176-2005)規定,危險廢物焚燒廠內危險廢物處理設施距離主要居民區以及學校、醫院等公共設施的距離應不小于800米。
而報告書中表示,考慮到項目只焚燒醫療廢物,不焚燒其他危險廢物,根據專家組技術咨詢意見,項目可以不執行危險廢物集中焚燒處置工程建設技術規范中的選址要求。
對此,報告書的主要編寫人員,武漢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院長朱志超在與居民代表的座談會上介紹,800米是一個危險廢物集中處置的標準,是指把危險廢物存起來的防護距離,并不適用于漢氏環保。
同時,在2009年8月,武漢市環保局在對報告書的批復中明確要求,項目竣工后試運行申請須書面報該局同意,試運行期內(不超過3個月)向該局申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產。
是否取得環保驗收?醫療焚燒廠是否具備完善的環保資質?對此,漢氏環保后勤部負責人表示,“有一個醫療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是(武漢)市環保局給漢氏環保頒發的,環評肯定是有,聽說過,但批了沒有還是不清楚。”
而朱志超的說法是,漢氏環保項目沒有通過環保部門的環保驗收,沒有取得項目環評。
也就是說,從2012年運營至今,漢氏環保可能一直處于違規生產的狀態。這也進一步引發了周邊居民對于漢氏環保違規排污的擔憂。
當地居民代表岳忠義認為,醫廢垃圾焚燒廠運營已經2年時間,環保部門為什么不把合格證頒發給他們?這說明環保部門也認為他們是不合格的。
當地居民欲走法律程序/
岳忠義介紹,對于焚燒廠影響居民生活的事情,現在就是想按照法律程序來走。“被告:武漢漢氏環保工程有限公司、武漢博瑞環保能源發展有限公司”,“訴訟請求: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二被告停產并搬遷,賠償損失100萬元”。日前,拿著這樣的民事起訴狀,岳忠義等5位居民走進漢陽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即便事先得到漢陽區政法委相關領導認同,但起訴并不順利。岳忠義說:“他們只是口頭上和我們說了請示上級,上級說不予立案,沒有書面的東西。”
作為該事件的代理律師,北京市義派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振宇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稱,訴訟已經遞交后法院不予立案,也不給裁定,是不合法的。
王振宇解釋,在程序上這個民事起訴符合立案條件,應該給予立案;其次,在程序上如果不立案,法院就應該下裁定,這樣,起訴人拿到裁定書可以進行上訴。
記者曾電話聯系了漢陽區政法委相關負責人,詢問此次民事訴訟的相關情況,卻未得到相應的回復。
“我覺得對訴訟立案的前景擔憂是正常的,這是比較復雜、系統的過程,這個問題的解決也不會通過一個訴訟來判決,最后可能通過一些協調、協商,或者是政府有關部門對鍋頂山垃圾焚燒項目的反思及重新安排等來解決。”王振宇說,已經做了一個很詳細、周密的各個方面配合的方案,并分成幾個階段實施。
據王振宇介紹,方案中包括針對武漢市環保局的兩個行政復議,對鍋頂山兩個垃圾焚燒廠的民事訴訟,當地政府部門的相關信息公開申請等內容。
實際上,該起訴訟案件歸屬于環境訴訟案,法律保障力度在不斷加強,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去年出臺的《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且近期最高人民法院還成立了環境資源審判庭。
但據記者了解,即便具有官方背景的中華環保聯合會,在為環境受害人提起環境公益訴訟時,獲得立案并成功判決的案件也并不多。
對此,岳忠義認為,不立案是在意料之中,但這個司法程序一定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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