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2 00:58:58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王霞 發自上海
每經記者 王霞 發自上海
昨日 (12月11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上海市發改委網站獲悉,上海市發改委聯合該市衛計委、物價局及醫保部門下發《關于本市市場調節價藥品價格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非政府定價藥進一步放開監管,并擬直接掛網采購該類藥品,避免招標限價。
多位業內人士認為,上海市這一舉措最直接的作用是,打破了此前招標采購環節,大大簡化了藥品采購程序,這種市場化的做法也是發展趨勢。
《通知》指出,上海市政府定價范圍內藥品以外的其他各類藥品實行市場調節價,由藥品生產營銷企業自主定價,無需到價格主管部門、行業協會申報備案,上海市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則掛網采購市場調節價藥品,可按照不超過國家和本市規定的藥品加價率執行。
記者注意到,《通知》中兩大亮點就是市場調節價藥品生產營銷企業自主定價無需備案,以及市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直接掛網采購。
此前上海市對于非政府定價藥也是采取企業自主定價的做法,但企業需要到價格主管部門等進行備案,進入醫療機構還需通過招標采購環節。
業內認為,此次上海進一步放開非政府定價藥品監管,無需備案并且無需經過招標,對于企業來說是一種松綁。不過,記者獲悉,目前具體的實施方案還在制定中。
北大縱橫管理咨詢集團醫藥合伙人史立臣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上海市的這種做法最大的意義是將招標環節進行簡化。“招標體系向來爭議比較大,以前藥品進行招標,需要企業投標書,企業也會根據價格來判斷是否投標,這是一種費時費力的做法,并且招標的過程中也可能滋生腐敗。”
據了解,國內對藥品實行三種定價形式:納入醫保報銷目錄的藥品及少數生產經營具有壟斷性的藥品,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其余的實行市場調節價。其中,實行政府定價的品種約有100種,占已批準上市藥品數量的0.8%;實行政府指導價具體形式為最高零售限價,此類藥品約2600種,占22%左右,剩下77%的藥品實行市場調節價。
因此,上海市這一舉措也意味著,占比77%的非政府定價藥此后無需再經過招標程序。
不過,非政府定價藥從定價來講,本身就是市場調節,因此業內普遍認為,此次政策只是簡化了藥品采購程序,對藥價的影響不大,但可能出現唯低價論的弊端。
在史立臣看來,“掛網采購藥品的質量不容易體現,而價格對比更加明顯,更容易出現唯低價是取。”
此外,由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格的藥品,也可能很快面臨藥價放開。11月25日,國家發改委向八個行業協會下發了關于征求對 《推進藥品價格改革方案 (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方案稱,取消藥品政府定價,通過醫保控費和招標采購,讓藥品實際價格由市場競爭形成,從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原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限價或出廠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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