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6 00:47:49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張雯 發自北京
每經記者 張雯 發自北京
從2009年下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方案,到2012年劃定全省4市72村試點,再到2015年全省推進試點,安徽“糾結”了5年時間。
說其“糾結”,是因為基于時況,農村集體產權改革的可能性路徑在安徽幾乎是村村相異。隨著農村集體所擁有的土地價值愈發升高,農村集體資產愈發壯大、村中人員構成愈發復雜,農村集體產權改革已經勢在必行。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前往安徽省黃山市和宣城市采訪,探尋兩地如何通過不同的手段實現共同的目的,即如何實現農村集體產權的股權設置。
城中村“股改”黃山模式/
關于農村集體產權的資格分配問題,安徽省黃山市形成了自己的解決思路。該市借助旅游資源,城市化進程快速,一些城中村、城郊村因為征地拆遷而積累了大量的資金資產,集體資產面臨著資源重新配置。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黃山了解到,當時的農村集體產權改革面臨著如何實現資產保值增值、采取何種經營模式管理集體資產的難題。特別是城中村、城郊村的大規模拆遷,原有行政村、社區區劃范圍已打破,原一個村村民分散居住在不同的社區,村民普遍擔心集體資產流失。另外居住地打亂后,如不盡早進行“股民”的身份界定,時間長了更難以區分,容易產生社會矛盾。
“隨著城中村、城郊村的消失,必須進行城市區劃調整以適應城市發展的需要。”黃山市農委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但進行區劃調整的前提是對原村集體資產的固化,使集體資產管理與原行政社會管理事務實現剝離,掃除區劃調整障礙。”
先固化而后流動,這也符合全國人大農委委員張曉山的判斷。張曉山認為,集體經濟產權改革的方向,將是一個從模糊到清晰、從封閉到開放、從固化到流動的過程。
在黃山市屯溪區,按照“農民市民化、資金資產化、村民股東化、管理規范化”的工作思路,集體財產股份制改革試點于2012年啟動,截至2012年11月底,完成了18個 “村改居”社區的集體財產股份制改革工作,以組建18個股份經濟合作社的形式,選舉產生出董事會、監事會,作為管理農村集體資產的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事實上,屯溪區的村都已形成各自傳統的分配方式和習慣,股改工作難以一統而貫之,股權量化只能通過實行一村一策的方式進行,即在堅持每個村民享有集體股權的基礎上,由各村提出股權量化辦法,提請股東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當時我們實行的是‘只要不違法的就交給老百姓討論’的原則。”安徽省農委副主任陳衛東告訴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然后為了杜絕‘少數服從多數’中的多數人侵占少數人權益,我們再加以調整。”
張曉山認為,集體資產明晰產權,使股權固化、地權固化、房權固化,其實質是確定某個時點具有資格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對于集體資產或資源各自的份額,是確定起點的公平;但未來集體經濟的發展方向應是從封閉走向開放,從固化走向流動,固化是為了更好地流動,在產權清晰的基礎上,促進股權、地權和房權的流動,有進有出,增資擴股。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黃山市農委了解到,通過實施股份制改革,打破了舊的福利型分配方式,形成了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新型分配關系,按股分紅使居民對未來收入有了預期,也化解了舊分配方式的各種矛盾。同時,董事會面臨著集體資產增值和股份分紅的壓力,必須在投資決策、經營管理等方面科學決策規范運作,從而有利于保障集體資產的安全。另外股份經濟合作社組建后,原來由村級集體承擔的文明創建、計劃生育等社會事務由新組建的社區承擔,減少了集體經濟支出。
截至2012年底,18個合作社的原始凈資產達4.2億元,股東21129人,股東人均股本2萬元。
宣城發展物業經濟/
安徽宣城市花園村的農村集體產權改革路徑,使“大物業”模式被認為是“城中村、園中村、城郊村”的村民成“股民”后的盈利來源。
花園村位于宣城市區,轄區面積約0.39平方公里,下轄六個村民組,戶籍人口為1153人。而近年來,隨著城市建設發展,花園村的大量土地被征用、房屋被拆遷,原有村民轉變為了失地農民,這使花園村成為了城鎮化進程中典型的“城中村”。
2008年,花園村村集體積累了一千余萬元的集體資金,村民手中也因征地拆遷有了一定的存款。然而,由于大部分村民缺乏就業技能,“失地即失業”的現象普遍出現。
與此同時,村集體經濟的進一步發展也遇到了“瓶頸期”:如何有效地盤活集體資產?如何保護原有村民在集體資產中的利益?如何為失地農民日后的生活提供切實的保障?如何實現現有集體資產的保值增值?
這些問題不僅涉及到地方穩定,而且涉及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方向與失地農民的生活保障。在此情況下,花園村認為應通過股份制改革,不但讓村民變成股民、讓資產變成股權,而且要依靠身在城中的地緣優勢,致力于發展村集體經濟,增加村級固定資產投入。2009年,花園村獲批總面積兩萬平米的村社區服務中心暨經濟發展用房項目和三千余平方米的村失地農民就業服務中心項目,兩個項目的建成為花園村創造了近億元的固定資產。
而在股權量化中,花園村同樣尋求了先固化而后流動的路徑:成立花園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出臺《花園村集體經濟股份合作社章程 (草案)》,委托會計事務所對村全部資金、資產、資源進行評估和審計,合作社設集體股、農齡股和人口股,今年10月,花園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在宣城市宣州區工商局完成了工商注冊,合作社的下一步規劃是發展村級企業。
通過合作社-村級企業的設置,成立合作社為村委會發展集體經濟提供了市場化的平臺,村級企業可以通過股東融資的辦法得以規模化的發展,并通過招商引資、聯合經營的模式將集體資產得到效益最大化的發揮,搞活集體經濟的發展形式。
目前,花園村十七層的村社區服務中心暨經濟發展用房項目已進入建設中,建成后七至十七層擬用于經營四星級賓館;村失地農民就業服務中心(即養老院)項目即將進入裝修階段。《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合作社將自主經營四星級賓館和村級養老院,為使兩個項目成功投入運營,目前,合作社正在與保險公司洽談融資合作事宜,通過吸引社會資金讓村級企業發展壯大,實現企業和投資商的互利共贏。
實際上,對于“城中村、園中村、城郊村”而言,其集體資產的壯大得益于快速推進的城市化進程,而集體資產的保值與增值,實際上與土地經濟基礎上的“大物業”息息相關。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對于下一步拓寬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的路徑,安徽省提出要大力發展物業經濟,鼓勵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圍繞當地主導產業和特色產業建設生產、加工和經營服務設施,通過發包租賃取得收入,鼓勵以現有開發區、工業集中區、商貿集中區為依托,由村集體投資興建廠房、市場、倉儲設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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