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5-09-11 17:11:14
董秘辦人士回復,由于赤壁市政府未能按照協議及時履約,導致公司不能實現預期效益,加之所處行業快速變化的市場情況,為維護公司及股東利益,宇順電子已經終止相關募投項目。
每經編輯 每經實習記者 王志福
每經實習記者 王志福
9月10日午間,宇順電子(002289,SZ)發布了兩則關于訴訟事項的公告。公告稱,公司于9月8日收到湖北高院送達的《受理案件通知書》等材料,公司及全資子公司赤壁宇順作為原告起訴赤壁政府和赤壁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的合同糾紛案已獲受理。同日,赤壁宇順收到赤壁法院送達的傳票等材料,赤壁宇順對赤壁市國土資源局《閑置土地認定書》不服,向赤壁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案已獲受理。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致電宇順電子董秘辦咨詢相關事宜,董秘辦人士回復,由于赤壁市政府未能按照協議及時履約,導致公司不能實現預期效益,加之所處行業快速變化的市場情況,為維護公司及股東利益,宇順電子已經終止相關募投項目。
赤壁市經濟開發區辦公室人士對《每日經濟新聞》表示,目前宇順電子在赤壁開發區的項目工程已經停工,但其周邊公共設施的建設不受影響。
合同糾紛一波三折
宇順電子公告顯示:2011年11月24日,宇順電子與赤壁政府簽訂《電子玻璃產業化基地項目投資協議書》,宇順電子擬出資8.3億元在赤壁市經濟開發區投資建設電子玻璃產業化基地,并約定項目的實施主體為公司全資子公司赤壁市宇順顯示技術有限公司。赤壁政府承諾為宇順電子提供"七通一平"項目用地331.79畝,代建10萬平方米工業廠房等。
根據赤壁基地建設現狀及行業市場情況,宇順電子于2014年11月變更"赤壁中小尺寸電容式觸摸屏生產線項目"至長沙實施,同時終止實施"赤壁超薄超強蓋板玻璃生產線項目"。
2015年3月,承建宇順電子項目廠房的宜昌博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依法解除其與赤壁開發區與2012年8月簽訂的《施工總承包合同》,并要求判決宇順電子與赤壁開發區共同承擔博高公司工程款1434.7萬元,及違約金2000萬元。
此后,宇順電子于4月10日發布公告,解除與赤壁市人民政府簽訂的《電子玻璃產業化基地項目投資協議書》。宇順電子表示,由于赤壁市政府未按《投資協議書》約定提供完整的項目用地,未提供污水處理、供電等配套設施,代建工程未按時完工、交付,赤壁基地的建設情況無法滿足公司募投項目按期投產需求,項目預期無法實現,公司決定解除與其簽訂的《投資協議書》。
宇順電子在9月10日的公告中提出訴求,要求依法確認宇順電子與赤壁市政府2011年簽訂的《投資協議書》已經解除,并解除子公司與赤壁經濟開發區與2012年3月簽訂的《項目廠房建設合作協議書》,要求判決赤壁市人民政府賠償宇順電子1.04億元。同時,要求依法撤銷赤壁市國土資源局《閑置土地認定書》(2015)02、03號。
基地建設項目已停工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致電赤壁市經濟開發區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2015年3月份宜昌博高建筑公司起訴赤壁開發區和宇順電子時,其承建的工程項目已經停工。目前宇順電子在赤壁開發區的基地項目已經全部停工,但是其工地周邊的污水處理、供電等公共設施的建設沒有受到影響。
宇順電子董秘辦人士對《每日經濟新聞》表示,2014年11月宇順電子就終止實施"赤壁超薄超強蓋板玻璃生產線項目",赤壁市開發區相關工程的建設已經與宇順電子沒有關系。
該董秘辦人士表示,宜昌博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3月份的訴訟中,將宇順電子列為與赤壁開發區一起的被告十分不合理,因為宇順電子與其沒有簽過任何合同,施工合同是赤壁開發區和工程施工方簽署的。
廣東環宇京茂律師事務所金融證券律師劉華浩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從案件性質來講,本案屬于民事案件,如果地方政府確實未按照投資協議書的約定履行相關合同義務,且沒有任何免責事由的話,則構成違約,至于違約的程度,則要根據投資協議書及相關事實再進行認定。由于目前未看到該地方政府的相關辯解資料,相關事實及法律問題也很難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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