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日報 2016-03-23 09:40:09
2016年以來,共有21家上市公司發布了可能被暫停上市的風險提示性公告。
據同花順iFinD數據顯示,2016年以來,共有21家上市公司發布了可能被暫停上市的風險提示性公告。暫停上市的理由主要有兩種,一類為連續虧損,另一類為被證監會調查。
21家公司具體為:*ST煤氣、*ST舜船、*ST新梅、*ST中企、安碩信息、寶利國際、北大醫藥、福建金森、恒順眾昇、嘉寓股份、建峰化工、金亞科技、京天利、榮豐控股、銳奇股份、圣萊達、同花順、欣泰電氣、星河生物、星湖科技和亞太實業。
值得關注的是,根據證監會有關規定,如公司存在或涉嫌存在重大違反證券法律法規行為,公司股票將被滬深交易所實施暫停上市。
與主板退市規則有所不同,創業板施行的是直接退市機制。同花順、安碩信息、欣泰電氣、銳奇股份、京天利、恒順眾昇、寶利國際、嘉寓股份和金亞科技等9家創業板公司正是因為涉嫌違反證券法規被立案調查而發布風險警示公告的。
針對近期*ST博元被終止上市而引起的市場關注,某上市公司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上交所決定*ST博元股票終止上市,充分彰顯了證監會對重大違法行為“零容忍”的堅定決心,表明了上交所嚴格執行退市制度的基本態度。將重大信息披露違法公司清理出證券市場,有利于警示上市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有利于更好地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有利于促進資本市場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有關專家表示,上市公司被終止上市,是正常的市場行為。*ST博元被終止上市后,盡管其股票不在上交所市場交易,但其資產、負債、經營、盈虧等情況并不因此而改變,公司并沒有破產或解散,仍然可以正常經營。公司股東仍然可以依法行使股東權利。
申萬宏源市場研究總監桂浩明認為,*ST博元退市,主要是由于其存在直接損害投資者權益的嚴重財務造假等行為,從監管部門來看,這是遏制炒作風氣和保護投資者利益的必要舉措。這一處罰短期可能對部分ST類公司產生沖擊,但長期看有利于市場樹立價值投資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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