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6-06-29 00:11:53
離上一次深交所向康達爾發出關注函才10余天,除了對康達爾此次無故延期股東大會表示關注之外,深交所對康達爾之前對關注函的回復也并不滿意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王志福
每經記者 王志福
康達爾(000048.SZ)上周五(6月24日)晚間緊急披露的兩份公告引起了深交所的注意。6月27日,深交所針對康達爾披露的《第八屆董事會2016年第三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與《關于2015年年度股東大會延期召開的公告》兩份公告的合法、合規性表示了關注,并提出三點尖銳問題,讓康達爾進行進一步的說明。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離上一次深交所向康達爾發出關注函才10余天,除了對康達爾此次無故延期股東大會表示關注之外,深交所對康達爾之前對關注函的回復也并不滿意。
深交所提三點疑問
延期舉行股東大會是否合規,成為深交所對康達爾的第一個問詢內容。根據證監會以及康達爾的相關規章制度,“年度股東大會每年召開一次,并應于上一個會計年度完結之后的六個月之內舉行”。
而在康達爾6月24日的相關公告中,康達爾將2015年年度股東大會的日期延期到了2016年8月30日。
深交所第二個問題則是“股權登記日保持不變是否合規”。按證監會《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2014年修訂)》第十八條,“股權登記日與會議日期之間的間隔應當不多于7個工作日。股權登記日一旦確認,不得變更”。
康達爾原股東大會擬定的召開日期為2016年6月29日,原擬定的股權登記日為2016年6月22日。而在其延期股東大會的公告中提到,“延期召開的股東大會股權登記日不變”。
在上周五的公告中,康達爾提到“公司尚存在多項應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的議案截至目前尚未召開股東大會進行審議”,深交所于是提出第三個問題:在此前提下進行股東大會的時間延后,如何保障中小股東參與公司治理的合法權利?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深交所還提到了上一份關注函:“請公司補充提供全體董事對京基集團三項臨時提案材料進行審核,認為上述三項臨時提案不符合相關規定,不能提交股東大會表決的證明材料(如相關董事對相關事項的簽字確定等)”。
離上一份深交所的關注函才10多天,此次除了對無故延期股東大會進行發問之外,深交所顯得對康達爾之前的關注函回復也并不滿意。
值得注意的是,深交所6月27日的關注函中相比于上一份關注函中“請你公司董事會就上述問題進行專項說明”表述之外,還出現了“請你公司法律顧問進行核查并出具結論明確的法律意見”字句。
京基臨時提案被康達爾否定
在深交所27日的關注函中提到了京基集團的三項臨時提案,監管層“要求康達爾補充提供全體董事對京基集團三項臨時提案材料進行審核,認為三項臨時提案不符合相關規定,不能提交股東大會表決的證明材料”。
6月20日,康達爾曾發公告稱,收到股東京基集團《關于提請股東大會增加臨時提案》的通知,要求在公司2015年度股東大會增加21項臨時提案。臨時提案的主要內容為,請求股東大會罷免公司現任的全體董事和監事并重新選舉新的董事和監事,同時要求公司撤銷《第八屆董事會2015年第六次臨時會議決議》并撤回相關案件起訴。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21項臨時提案中有18項是新增提案,而3項是與之前相同的議案,即終止履行與中國建筑簽署的施工合同并對相關責任人予以追責,修改股東大會議事規則和修改董事長工作細則的議案。
康達爾針對上述臨時提案表示,公司董事會就臨時提案的提案人資格及提案材料等進行了審核,認定該等臨時提案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決定不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不過,在京基集團對《每日經濟新聞》書面回復中,則對此發表了不同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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