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6-09-29 01:33:14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施娜
◎每經記者 施娜
9月28日,萬向信托和寧波鄞州銀行公益基金會、寧波善園公益基金會三方首次聯合發布了企業慈善信托——華龍慈善信托。
據了解,該信托資金來源于鄞州銀行基金會華龍公益慈善基金,共同受托人為萬向信托和寧波善園公益基金會。這是全國首款雙受托人慈善信托。
雖然2001年10月1日出臺的《信托法》已對公益信托做出定義,但由于相關法律法規的缺失,公益信托發展緩慢。
今年9月1日,國內首部《慈善法》開始實施,其中對慈善信托做了專門規定:慈善信托屬于公益信托,由民政部門進行管理,同時改審批制為備案制。
《慈善法》實施首日,多家信托公司爭相推出慈善信托,比如興業信托的“興業信托·幸福一期慈善信托計劃”,國投泰康信托的“國投泰康信托2016年國投慈善1號慈善信托”。
對此,業內人士認為,《慈善法》對我國通過信托機制開展慈善事業意義重大。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仍有一些問題有待解決,如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落地。
首款雙受托人慈善信托
《慈善法》首次明確了“慈善信托”屬于“公益信托”這一新慈善財產管理模式,由民政部門進行管理,慈善組織或信托公司可以擔任慈善信托的受托人。
同時,在慈善信托的框架下,也有經過民政部門備案的慈善信托可以享受稅收優惠的表述。
但信托公司作為受托人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也面臨著不少問題。萬向信托研究部負責人李元龍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主要有兩個問題,第一、捐贈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無法落實;第二、如何篩選受益人,金融機構對此并不擅長。
此外,“錢趴在銀行賬戶上”,這是目前慈善資金的普遍現狀。對此,某慈善行業資深人士表示,這是對委托人的不負責任,也不利于慈善事業的開展。
據了解,此次華龍慈善信托采用“雙受托人”模式,萬向信托負責“管錢”,寧波善園公益基金會負責“管事”。
這種結構安排打破了以往企業慈善信托的既有模式,將專業的金融機構和專門的公益慈善組織共同納入同一慈善信托,從而能夠更好地發揮金融機構資金管理、規劃、配置能力,以及公益慈善組織對于慈善項目的發掘、評估、落地、管理、監督能力。
更為重要的是,由于萬向信托與寧波市善園公益基金會共同管理該慈善信托項目,企業在捐贈善款、行使善舉的同時,能夠獲取捐贈發票、獲得一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據介紹,“雙受托人”模式與以往單一由信托公司擔任受托人的慈善信托相比具有根本性區別,在激勵企業積極參與慈善事業、幫助企業節稅從而以更好的經營狀態長期投身慈善事業并形成良性發展等方面具有一定意義。
對此,基金會中心網執行理事長程剛表示,“雙受托人”模式既是順理成章的事,也是對慈善信托的有效實踐與探索。
助力信托業務轉型
在公益信托方面,萬向信托此前先后發布了全國首個水基金信托、全國首個自然保護公益信托等。
萬向信托總裁祝旸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慈善信托在管理過程中,主要有兩類收益,一、經營性收益,如管理費收入;二、社會性收益,帶動更多的高凈值客戶參與慈善事業,形成一定的社會效益。此外,也可以讓越來越多的人知道家族資產、個人資產是怎么進行管理的,包括代際傳承等。
對于慈善信托,李元龍坦言,以上述華龍慈善信托為例,管理費為千分之五,綜合其他各項費用總共約百分之一,相比房地產信托等一般的商業性信托,費用要低很多,“慈善信托基本以‘不賺錢’的角度去做,量比較小,個體管理成本較高,沒有批量管理的效率。”
那信托公司為何鐘愛慈善信托呢?“任何一個好的家族信托肯定是有慈善的部分的,包括比爾·蓋茨家族基金,我們在為家族提供服務時,若沒有慈善的解決方案,財富管理其實是不完整的。”李元龍說。
據介紹,一些企業或家族希望留下能夠體現自己精神意志的東西,而家族信托是最能體現其意志的定制化的產品。相比慈善基金會格式化的文本,信托可以完全定制合同。
此外,對于集合資金的公益信托,目前在投資(捐贈)人數、投資(捐贈)額度、募集形式等方面,法律依然無章可循。
對此,李元龍表示,“慈善信托出來以后,民政部還是偏向于不讓公募,我們現在就以單一信托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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