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7-01-03 00:30:30
在公司宣布拓展征信、互聯網金融業務的2015年上半年,機構調研密度達到高峰。如2015年4月27日~30日,公司連續4天接待了大批機構投資者的調研。在4月30日一日就開展了2次調研。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夏冰 每經編輯 吳悅
每經記者 夏冰 每經編輯 吳悅
歷時近16個月之后,2015年妖得嚇人的“股王”安碩信息,因信息誤導性陳述遭證監會立案調查一事終于塵埃落定。2016年12月15日,來自證監會公布的〔2016〕138和139號兩條《行政處罰決定書》(下簡稱《處罰決定書》),將“妖股”之謎揭開冰山一角。詳盡展開這份處罰決定書,更像是一份在資本市場中“講故事”的活生生教程。
8個多月時間內,安碩信息的股價從30元飆升到474元,而后是一眾獲利者高位出逃。如今安碩信息的股價已是一地雞毛,而證監會開出的罰單僅60萬元,也讓外界感慨“違規成本太低”。但眼下,部分投資者正想方設法通過向法院起訴安碩信息進行索賠,能否立案甚至勝訴,或許對于整個A股市場有一定示范意義。
2016年12月15日,證監會公布了〔2016〕138和139號兩條《行政處罰決定書》(下簡稱《處罰決定書》),處罰決定書詳細地描繪了安碩信息的高管和東方證券是如何聯袂打造這只妖股,通過“誤導性陳述”的行為,讓股價從30元飆升至474元,成為滬、深兩市歷史上第一高價股,安碩信息只用了不到8個月時間;上市公司高管與券商分析師聯手造概念,十余次調研、上萬封郵件、二十余篇研報吸引了221只公募基金持有最高達1808.21萬股,占安碩信息流通股的74.84%。
透過證監會的處罰書,回望安碩信息的股價上漲史,投資者在這樁精心編造的“神話”中,更是看到一幕操縱資本的大戲。這其中既有上市公司的精心安排、券商研報的助力、各大股東們默默的埋伏,更不缺乏在股價高位時的果斷清倉出逃。
在《每日經濟新聞》日前針對安碩信息索賠案的調查采訪中,有投資者表達了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權益的決心。律師們對證監會對安碩信息僅60萬的頂格處罰,則認為上市公司違規成本太低。
●部分投資者起訴安碩信息
許峰所在的上海華榮律師事務所,2016年12月28日已向法院提交首批安碩信息投資者的索賠材料。記者日前為追蹤安碩信息索賠案一事來到華榮律所,許峰律師向記者展示了一沓沓厚厚的卷宗資料,打開包裝袋,里面裝有一份份的民事起訴狀,及投資者提供的詳細證據清單,包括投資者的交易記錄資料及損失計算清單。許峰律師告訴記者,他手頭已代理有10多起投資者索賠案,在他代理的安碩信息虛假陳述案中,投資者的單戶受損金額大概都在200萬元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眼下,安碩信息股價基本被打回原形,2016年12月30日收于38.11元。與投資者的巨大損失相比,區區幾十萬元的處罰顯得不值一提。
“根據我們的研究,如果投資者在2014年6月22日到2015年8月17日之間買入安碩信息股票,并且在2015年8月17日之后賣出或至少持有一股股票而存在損失的,可以向安碩信息等主體發起索賠,如果投資者繼續持有股票,那么要求其買入價格高于本案基準價52.65元方有索賠意義。”許峰告訴《每日經濟新聞》,他已于2016年12月28日向上海二中院遞交了首批投資者索賠的訴訟材料。
許峰還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2016年的資本市場上,已經傳出海潤光伏、超日太陽、華銳風電等諸多上市公司因虛假陳述遭證監會處罰后,投資者提起索賠勝訴的案例。
“考慮到安碩信息違規性質的嚴重性,投資者提起索賠,最終獲賠把握還是較大。但非常核心的問題是,如果投資者本身不站出來索賠,那就只有自己承擔安碩信息誤導性陳述造成的損失。”許峰認為,除了民事層面索賠可能付出的代價,偽市值管理給市場及投資者造成了惡劣影響,如果僅以虛假陳述名義處罰60萬元實在太低。當前,《證券法》正在進行新一輪的修訂,如何將類似行為的違法成本提高到一個足夠震懾違法的程度,非常值得思考。
針對上述投資者的索賠起訴,《每日經濟新聞》2016年12月27日采訪了安碩信息董秘曹豐,對方在接通記者電話后直接表示,“法律賦予人家的(維權)權利,我也總不能剝奪人家法律賦予的權利,你覺得這個可能哇?我們不太方便在此期間接受采訪,我們也沒辦法先給你披露,再和資本市場去說吧?如果你有相關問題可以給我們發投資者郵箱。現在我們就是沒有信息給你反饋,所有的披露以官方公告信息披露為準。”
此外,此次一同被證監會查處的還有時任東方證券研究所計算機行業首席分析師的浦俊懿、時任東方證券研究所計算機行業研究員的鄭奇威,這兩位對于投資者的起訴又有何要說的呢?當《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聯系上述兩位研究員時,對方接聽電話后,一聽記者采訪要求,立即將電話掛斷。
●東方證券兩分析師成為“推手”
來自證監會官網披露的1宗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及從業人員信息誤導案指出,安碩信息于2014年4月30日至2015年4月30日期間陸續披露了其互聯網金融相關業務的信息,所披露信息與安碩信息現實狀況不符,具有片面性,存在不準確、不完整情形,缺乏相應的事實基礎,未來可實現性極小,具有較大誤導性。
該處罰決定書中披露,2014年6月22日至2015年4月30日期間,時任東方證券研究所計算機行業首席分析師浦俊懿、研究員鄭奇威根據安碩信息披露的上述信息,在未經東方證券內控部門審批、復核的情況下,使用“極具業務延展性…、強烈看好…、最優質的銀行IT標的…、無與倫比…、絕對領先”,“公司市場規模是百億量級、收入將可達12億、30億市值遠未反映公司實際價值、市值空間有望超過200億、市值超千億、屬于我們的tenbagger,200億絕不是終點”等誘導性和夸大性的語言文字編寫郵件,向128家基金、券商、私募等機構的1279名人員累計發送郵件1.1萬余封,傳播安碩信息開展互聯網金融及相關服務業務的情況。
當東方證券浦俊懿、鄭奇威傳播上述信息后,部分基金管理公司于2014年11月1日至2015年5月27日期間大量買入“安碩信息”,累計共有221只公募基金持有安碩信息最高達1808.21萬股,占安碩信息流通股的74.84%。安碩信息股價從2014年4月30日28.30元上漲至2015年5月13日450元,漲幅為15.9倍。
基于上述事實,證監會認定,安碩信息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63條規定,依據《證券法》第193條規定,證監會決定對安碩信息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高鳴、曹豐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0萬元和20萬元罰款。浦俊懿、鄭奇威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78條第2款規定,依據《證券法》第207條規定,證監會決定對浦俊懿責令改正,并處以20萬元罰款;對鄭奇威責令改正,并處以15萬元罰款。
“誤導性陳述屬于典型的證券虛假陳述行為類型之一,安碩信息此案所表現出來的虛假陳述形式,其實更接近信息型操縱,從處罰決定書來看,安碩信息等主體的行為,也有著明顯的操縱市場的嫌疑,監管層面是否要重新評估其違規性質也非常值得關注。”許峰律師認為,“如果后續給投者造成的損失金額是很大的,不排除會涉及‘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有責任的相關高管,則會導致相應的刑事責任。”
那么,上市公司高管與券商分析師聯手造概念,這種手法是業內常見的“潛規則”嗎?
對此,上海一家投行某資本高管陳正(化名)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市值管理和財經公關的角度,上市公司有3種主要的信息渠道向股票投資者傳遞投資價值信息:財經媒體、券商研報、金融終端。券商研究報告為信息傳播深度最具有優勢的渠道,更精準地面向機構投資者群體,基本上絕大多數上市公司都會跟券商研究員保持很好的溝通。也確實存在一些造概念、誤導性宣傳,甚至是激進的行為,類似“強烈看好、最優質銀行IT標的、無與倫比、絕對領先”這種表述方式,至少是不夠客觀、審慎,也缺少對投資者認真負責的態度。
●多家券商分析員充當“吹鼓手”?
在安碩信息吹大泡沫的過程中,除了被證監會開出處罰的東方證券兩位分析師外,記者注意到,多家賣方券商分析員亦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在這過程中,參與其中的大多是券商、基金等相關人士,涉及數十家機構近百人。可以說是在買方、賣方一條心的前提下,安碩信息的股票才得以登頂,走入“妖”道。
此前,安碩信息在主營業務上的表現并不突出,但就是這樣一家公司,在2014年卻成為機構密集調研的對象。就投資者互動資料來看,自2014年3月份以來,安碩信息披露的投資者關系活動記錄表超過25份。其中,在公司宣布拓展征信、互聯網金融業務的2015年上半年,機構調研密度達到高峰。如2015年4月27日~30日,公司連續4天接待了大批機構投資者的調研。在4月30日一日就開展了2次調研。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統計,2015年前8個月,安碩信息共接受機構調研10次,接待人次共計超百人。尤其是8月14日的最后一次調研,共有20個機構共計26人參與調研。
值得玩味的是,自安碩信息2015年8月17日收到證監會立案調查通知書以后,機構就再也沒有現場調研過。
調研過后,換到的是來自券商研究員們靚麗的研報推薦。記者梳理發現,安碩信息從2014年1月上市開始,共有宏源證券、興業證券、安信證券、銀河證券、川財證券等16家券商,發布了22篇研究報告。宏源證券和銀河證券兩者發布研報數量最多,其中宏源證券對安碩信息都給予了“買入”評級;銀河證券沈海兵等人聯名共寫了有4篇報告,也都給出了“推薦”評級;川財證券程杲寫了2篇,東方證券浦俊懿出具了一份深度調研。而這22篇研究報告中,涉及互聯網金融的報告主要以銀河、宏源、川財的研究報告為主。
仔細翻看東方證券浦俊懿2015年3月16日發布的一份研究報告,可以發現一些提法顯得非??鋸?。這份名為《打造信貸資產服務平臺,踐行互聯網銀行改造》的研報稱,三層業務體系構建“信貸資產服務”平臺,未來市值空間超200億元,東方證券給予買入評級,給予安碩信息2015年300倍PE,目標價180.9元。而在這個時間點,安碩信息的股價在140元左右,正處于上漲勢頭。
川財證券程杲2015年4月在研報中更稱,安碩信息目標價330元,對應市值230億元左右。
在安碩信息高管、東方證券分析師及多家券商分析員的共同“努力”下,成功吸引了大量的買方機構涌入。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梳理WIND數據發現,2014年6月30日,安碩信息的前十大流通股東僅有兩家證券投資基金,這一數目在當年第三季度漲到6家,到年末已增至9家。部分基金管理公司于2014年11月1日至2015年5月27日期間大量買入安碩信息,累計共有221只公募基金持有“安碩信息”最高達1808.21萬股,占安碩信息流通股的74.84%。也就是說,機構持股量在2015年二季末達到高峰,機構投資者中絕大部分為公募基金。
隨后,有部分機構選擇將安碩信息股份迅速出手。
截至2016年一季度,安碩信息前十大流通股東中僅余下3家機構,其中基金僅留下一家海富通,其余兩家為匯金和寶盈金股27號特定多客戶資產管理計劃,持股比例一共為5.96%。
200多家公募基金公司被賣方研報忽悠,這是否也反映出,基金公司在個股研究方面過于依賴賣方研報,缺乏獨立判斷能力的事實?
對此,財經評論員熊錦秋發表的《安碩信息信披違規 公募基金是否有責》一文中就指出,該案還涉及公募基金運作規范,應以該案為范本解剖,研究股市震蕩形成機理,追究當事人相關責任,彌補相關漏洞,防范股市震蕩再次發生。
熊錦秋分析安碩信息一案還應關注兩個問題:首先,公募基金是否存在聯手操縱?券商分析師對互聯網金融題材的夸大性傳播,與其說一些公募基金經理選擇無腦相信,不如說就此借機扎堆“取暖”,甚至可能私下聯手共同助推股價。公募基金之間是否存在某種“默契”配合、是否存在市場操縱嫌疑,應該深查。
其次公募基金是否存在老鼠倉?證監會于近期會同公安部聯合部署開展“打擊防范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違法行為專項執法行動”。熊錦秋認為,安碩信息進行市值管理,公募基金等參與拉抬,產生股價暴漲效應,基金經理是否直接或間接搭車坐享其成,應借本次專項執法行動深查。
對于上述機構投資者的問題,許峰律師認為,基金等機構投資者應該有著更加審慎的投資決策水準,不能僅僅憑借一些簡單的郵件以及粗疏的公開信息就進行投資決策,這樣就失去了專家理財的意義,這種行為屬于對基金投資者的不負責任,沒有嚴格履行自己的信托義務。其實對于基金投資者來說,如果在此期間因購買相關基金而造成損失的,也可以根據基金法以及基金合同的約定,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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