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7-07-28 21:41:03
每經編輯 王曉波
今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常德鵬在例行發布會上表示,近日,證監會依法對5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其中包括:1宗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3宗內幕交易案,1宗基金從業人員違法違規案。
其中的一宗堂兄妹參與內幕交易案被罰沒5400多萬元,罰沒金額這么大,尤其引起了火山君的注意。
堂兄妹參與內幕交易
近日,證監會網站公布了對萬玉珍、萬明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從處罰決定書中發現,萬明是萬玉珍的堂兄。萬玉珍時任華聞傳媒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聞傳媒)財務部經理助理,為華聞傳媒重大資產重組內幕知情人之一。
李某峰、劉某菊系華聞傳媒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華聞傳媒)擬收購陜西華商傳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等多家公司這一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內幕信息敏感期內,華聞傳媒財務部經理助理萬玉珍與劉某菊存在聯絡接觸,且負責審核劉某菊盡職調查出差報銷單據,控制使用“萬某弟”證券賬戶交易“華聞傳媒”,獲利約 6.6萬元,萬玉珍堂兄萬明曾任華聞傳媒董事,是李某峰的前直屬領導,與李某峰存在聯絡接觸且與萬玉珍聯系頻繁,控制使用某公司證券賬戶及“萬某”等親友的證券賬戶交易“華聞傳媒”,獲利約1,358.8萬元,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73條、第76條規定,依據《證券法》第202條規定,我會決定沒收萬玉珍違法所得約6.6萬元,并處以約19.9萬元罰款,沒收萬明違法所得約1358.8萬元,并處以約4,076.5萬元罰款。
內幕交易的幾大特征
這起內幕交易案存在哪些特征呢?火山君(微信號:huoshan5188)根據上述行政處罰決定書來梳理一番。
1.萬玉珍參與內幕交易情況是這樣的。
2012年11月5日,萬玉珍從本人工行賬戶向“萬某弟”(注:萬某弟與萬玉珍為父女關系,萬某弟證券賬戶由萬玉珍控制和使用)賬戶轉入30萬元,并于當天買入“華聞傳媒”5萬股,買入金額33.25萬元,買入金額相比以往明顯放大。萬玉珍轉款及買入日期與其審核劉某菊及會計師盡調費用報銷單的日期為同一天。于2013年3月1日全部賣出,獲利6.66萬元??梢姡?0%左右。
證監會認為:第一,萬玉珍在華聞傳媒財務部工作,也是重組工作小組成員,屬于內幕信息知情人員。第二,劉某菊(萬玉珍是劉某菊的下屬)在詢問筆錄稱,曾告知萬玉珍是重組小組成員;劉某菊出差前告知其出差目的是與中介機構一起對標的對象盡職調查,并安排其主持財務部日常工作;萬玉珍本人審核劉某菊與中介機構盡調費用報銷單。故相關證據足以證明其知悉內幕信息。第三,萬玉珍買入華聞傳媒具有突擊轉入資金、突擊買入、交易量明顯放大的特點,交易行為明顯異常。
2.萬玉珍的堂兄萬明又是如何參與內幕交易的呢?
具體交易情況是:
2012年10月15日至11月9日,萬明使用“海南和日達實業有限公司”賬戶(以下簡稱海南和日達賬戶)買入“華聞傳媒”1,348,448股,成交金額865萬元;
10月17日至11月8日,萬明使用“萬某”賬戶買入“華聞傳媒”2,233,626股,買入金額14,55萬元;
10月30日至10月31日,萬明使用“張某蘭”賬戶買入“華聞傳媒”1944,900股,成交金額1274萬元;
10月30日至11月1日,萬明使用“李某妹”賬戶買入“華聞傳媒”834,616股,成交金額5,41萬元;
10月30日至10月31日,萬明使用“張某金”賬戶買入“華聞傳媒”66,700股,成交金額43萬元;
10月31日至11月1日,萬明使用“萬某”賬戶買入“華聞傳媒”954,600股,成交金額623萬元;
上述帳戶組賬面獲利13,588,506.26元。
萬明參與內幕交易的買入時間、買入量、通話記錄存在異常。
一是萬明使用上述賬戶組買入“華聞傳媒”的時間與內幕信息形成、變化時間基本一致。劉某菊配合中介機構2012年10月14日赴北京對國廣光榮開始盡職調查,賬戶組于10月15日開始買入“華聞傳媒”;華聞傳媒10月24日至10月30日對澄懷科技做盡職調查,賬戶組10月30日起三天內大量買入“華聞傳媒”。
二是賬戶組交易時間與知情人聯絡接觸時間相吻合。2012年10月10日萬明與李某峰在一起打高爾夫球,10月15日萬明開始買入“華聞傳媒”;10月30日上午,萬明與萬玉珍通話聯系2次,通話時長1137秒,下午,萬明所控制的“李某妹”“張某蘭”“海南和日達”等證券賬戶開始買入“華聞傳媒”。10月30日至11月1日的三個交易日內,萬明共購買了“華聞傳媒”4,917,216股,占其累計買入量的66.60%。
每經編輯 吳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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