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26 16:33:40
李昕蕾:關于氣候變化這一問題的復雜性,《京都議定書》談到一些,但是有些負面的評論說不夠有效,而且提到一個很強烈的需要,就是一定要建立一個機構或者結構性的,進行一個更大范圍的政策行動。我們講的從上往下或者從下往上,不止單純是國家形式,而且是機構形式、政治形式做到能力方面的拓展。
我反復提到機制的復雜性,其實也就是說關于氣候變化的機制和機構,其實不止是一個機制性的。它其實一個整體性,整合了很多很多的機構、協會,包括聯合國的框架問題。
第一,有一些新的機構,特別是國際層面的機構,在UNFCCC這個層面上已經建立了相關的機構。
第二,除了政府或者國家層面以下等等級別,也就是說有一些國家下的區域級別,或者是跨國的合作伙伴關系采取的行動,我們都看到了新興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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