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11-20 21:11:10
11月20日,基金業協會發布了《私募投資基金命名指引》,明確表示私募投資基金名稱不得明示、暗示基金投資活動不受損失或者承諾最低收益,不得含有“安全”“保險”“避險”“保本”“穩贏”等可能誤導或者混淆投資人判斷的字樣,不得違規使用高收益、無風險等與私募投資基金風險收益特征不匹配的表述。
每經記者 楊建 每經編輯 謝欣
為促進私募投資基金規范發展,保護投資者利益,基金業協會在11月20日發布了《私募投資基金命名指引》(以下簡稱指引)的通知。火山君(微信公眾號:huoshan5188)注意到,按照“新老劃斷”原則,從2019年1月1日起,新申請備案的契約型私募投資基金相關命名事宜就應當按照這一指引執行,新設立的合伙型、公司型私募投資基金命名事宜也應當按照這一指引執行。而對于2019年1月1日前已完成備案或已提交備案申請的私募投資基金,則可以按照這一指引及基金合同相關約定,調整私募投資基金名稱,并相應辦理基金的重大事項變更及信息披露事宜。
11月20日,基金業協會發布的私募基金命名的指引中,火山君(微信公眾號:huoshan5188)注意到,指引按照“新老劃斷”原則,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新申請備案的契約型私募投資基金相關命名事宜應當按照指引執行,新設立的合伙型、公司型私募投資基金宜應當按照本指引執行。從這一指引中,火山君梳理出12條私募基金取名要注意的具體要求。
一、私募投資基金名稱不得明示、暗示基金投資活動不受損失或者承諾最低收益,不得含有“安全”“保險”“避險”“保本”“穩贏”等可能誤導或者混淆投資人判斷的字樣,不得違規使用高收益、無風險等與私募投資基金風險收益特征不匹配的表述。
二、私募投資基金名稱不得含有虛假記載和誤導性陳述,不得對投資業績進行預測,不得在未提供客觀證據的情況下使用“最佳業績”“最大規模”“名列前茅”“最強”“500倍”等夸大或誤導基金業績的字樣。
三、未經合法授權,私募投資基金名稱中不得非法使用知名人士姓名、知名機構的名稱或者商號;
四、私募投資基金名稱不得使用資管計劃、信托計劃、專戶、理財產品等容易與金融機構發行的資產管理產品混淆的相同或相似字樣。
五、私募投資基金名稱應當列明體現基金業務類別的字樣,且應當與基金合同、合伙協議或者公司章程約定的基金投資范圍、投資方向和風險收益特征保持一致。
六、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名稱中可以使用股票投資、混合投資、固定收益投資、期貨投資或者其他體現具體投資領域特點的字樣。如未體現具體投資領域特點,則應當使用“證券投資”字樣。
七、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名稱中可以使用創業投資、并購投資、基礎設施投資或者其他體現具體投資領域特點的字樣。如未體現具體投資領域特點,則應當使用“股權投資”字樣。
八、契約型私募投資基金名稱中應當包含“私募”及“基金”字樣,避免與公開募集投資基金混淆。
九、契約型私募投資基金名稱應當簡單明了,列明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全稱或能清晰代表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名稱的簡稱。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聘請投資顧問的,私募投資基金名稱中可以列明投資顧問機構的簡稱。
十、契約型私募投資基金有分級安排的,私募投資基金名稱中應當含有“分級”或“結構化”字樣。
十一、同一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管理相同策略的系列契約型私募投資基金,在系列私募投資基金名稱中原則上應當使用連續的中文大小寫數字、阿拉伯數字或字母進行區分。
十二、通過有限合伙、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形式募集設立的私募投資基金名稱應當符合工商總局的相關規定,契約型私募投資基金名稱應當符合《企業名稱禁限用規則》相關規定。
基金業協會一紙通知,也引起了火山君(微信公眾號:huoshan5188)對私募基金命名的注意,據火山君了解,在目前已經備案的私募產品中,帶有基金業協會禁用字眼的不在少數。火山君通過私募排排網的關鍵字搜索發現,私募產品中帶有“穩贏”等字眼的不少于30只。如匯安投資旗下備案的“穩贏一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就含有“穩贏”二字;杭州熠道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備案的“熠道穩贏一號私募基金”中也含有“穩贏”二字;成都紅亨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備案了“紅亨穩贏一期私募基金”等四只帶有“穩贏”二字的私募產品。
另外,一些私募基金在對外宣傳中也常常涉及到“保本”“保收益”的說法,如財富證券10月15日公告稱,2018年9月25日,旗下全資子公司德盛期貨收到中國證監會湖南監管局下發的處罰決定,德盛期貨在資產管理計劃銷售材料中存在保本保收益內涵相關表述。在云麓2號、云麓7號宣傳推介材料中提出,管理人跟投15%~20%,優先承擔虧損,并強調“資金相對安全”。同日,湖南證監局也下發了對金信期貨的處罰決定,金信期貨存在向投資者宣傳資產管理計劃預期收益率的行為,在公司資管產品梧桐樹三期的介紹材料中存在“產品預期收益率為15%~20%”的描述。
火山君(微信公眾號:huoshan5188)注意到,在今年10月份證監會通報了2018年私募專項檢查執法情況。證監會表示,2018年上半年,對453家私募機構開展專項檢查,和往年有所不同,今年私募專項檢查除資金募集、信息披露等方面外,還對私募可能存在的“資金池”業務、保本保收益等情況進行了重點檢查。從檢查結果看,其中有59家私募機構存在公開宣傳推介、承諾保本保收益等違規募集行為。
對此,私募排排網研究員劉有華告訴火山君,該指引對現有的基金產品整體影響不大,只有極少部分的產品可能需要按照指引調整產品名稱,但是指引并未做強制要求,而且這類不符合規定的產品數量占比并不多。另外從規范的意義來看,此前基金產品命名的亂象主要集中體現在名稱中含有誤導性的陳述,比如隱含高收益,或者暗含著保本無風險的字眼,有浮夸誘導投資者的嫌疑。本次對名稱進行規范,具體到產品命名的細節,體現了管理層整頓行業亂象的決心,從源頭上解決潛在風險的發生,值得投資者點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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