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03-03 23:30:10
在通威集團于北京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劉漢元表示,目前以光伏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已經完全具備了快速發展、實現能源根本轉型的總體條件。其指出,及時調整并制定更具前瞻性的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無論從積極引導產業健康發展的角度,還是加快推動我國能源革命,實現綠色可持續發展都具有十分緊迫且重要的意義。
每經記者 蘇杰德 每經編輯 魏官紅
圖片來源:攝圖網
3月3日,在通威集團于北京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全國人大代表、通威集團董事局主席劉漢元表示,霧霾等污染問題要從根本上解決,一定是化石能源的大部分能被徹底替代。目前以光伏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已經完全具備了快速發展、實現能源根本轉型的總體條件。
不過,可再生能源的發展之路并不平坦。去年光伏“531”新政讓國內光伏行業來了個急剎車,業內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紛紛降低。針對光伏行業的現狀,劉漢元提出了明確可再生能源發展方向,制定更具前瞻性的發展目標,以及減輕光伏發電企業稅費負擔等建議。
劉漢元的第一份建議,是明確可再生能源發展方向,制定更具前瞻性的發展目標。他認為,非化石能源占比2020年應達到20%,2030年達到30%,2050年超過50%。同時,相關部門應制定具體可操作的配套實施方案,增強規劃執行的剛性;減免可再生能源稅費,加快我國能源轉型步伐。
此前,國家層面出臺的三份重要規劃文件,都為我國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設定了15%的奮斗目標。劉漢元認為,本應作為積極引領、指導產業發展的綱領性文件,卻與產業和市場層面的實際發展產生了明顯偏差。他舉例介紹,截至2017年底,非化石能源消費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已達到14.2%,非常接近2020年15%的目標,這距離三份規劃文件出臺僅一年時間。
我國可再生能源產業的發展也面臨同樣的問題。2007年,國家在規劃光伏產業發展目標時,提出2020年裝機總量達到180萬千瓦,此后歷經4次調整,最終確定到2020年底,太陽能發電不低于1.1億千瓦。但截至2018年底,我國光伏裝機總量就已達1.7億千瓦。
劉漢元說,不難看出,我國可再生能源產業的發展遠遠走在了規劃前面。因此,及時調整并制定更具前瞻性的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無論從積極引導產業健康發展的角度,還是加快推動我國能源革命,實現綠色可持續發展都具有十分緊迫且重要的意義。
在劉漢元看來,目前以光伏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已經完全具備了快速發展、實現能源根本轉型的總體條件。
“如果政策到位一點,光伏發電平價上網已經可以實現了。”劉漢元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說,如果財務費用和稅費得到有效降低,光伏發電早就可以實現平價上網。
劉漢元表示,因光伏產業鏈各環節都需要大量固定資產投入,資金占用量大、占用時間久、投資回報期長,因此不僅取得融資授信較為困難,額度空間也小。而且,財務費用方面,僅銀行利息就超過了固定資產折舊。同時,光伏發電為重資產投入,大多數項目留存了大額期末留抵稅額,據不完全統計,從項目投建環節看,留抵稅額占光伏電站投資成本的比例超過10%,無疑增加了資金占用,加重了光伏發電企業的資金壓力。
此外,光伏行業背負了沉重的稅費負擔。而這成為了阻礙行業實現真正市場條件下平價上網,并持續健康發展的最主要的原因之一。
劉漢元提到,長期以來,我國光伏產業鏈上、中、下游各環節都被全額征收各項稅費,主要包括25%的企業所得稅、16%的增值稅及其附加,還有海域使用費、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房產稅等多種稅費,如再考慮社保因素,稅費將更加驚人。僅從光伏發電端來看,每度電負擔的稅費就已經達到1毛3分到1毛7分。
為此,劉漢元建議,應比照小型水力發電項目的增值稅繳納政策,將光伏發電項目納入按照3%征收率簡易征收范圍;實現企業利息成本進項稅可抵扣,并將光伏發電企業納入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還范圍;對光伏發電無補貼項目實行所得稅免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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