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03-24 19:20:00
每經編輯 馬原
24日,上交所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問答(二)》。上交所指出:PE、VC等機構在投資時約定估值調整機制情形的,原則上要求發行人在申報前清理對賭協議,但同時滿足以下要求的對賭協議可以不清理:一是發行人不作為對賭協議當事人;二是對賭協議不存在可能導致公司控制權變化的約定;三是對賭協議不與市值掛鉤;四是對賭協議不存在嚴重影響發行人持續經營能力或者其他嚴重影響投資者權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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