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06 20:11:33
12月6日,國家醫療保障局印發《關于做好當前藥品價格管理工作的意見》,將建立價格供應異常變動監測預警機制。按照“保障藥品供應優先、滿足臨床需要優先”的原則,采取鼓勵短缺藥品供應、防范短缺藥品惡意漲價和非短缺藥品“搭車漲價”的價格招采政策,依職責參與做好短缺藥品保供穩價工作。短缺藥品經營者要求調整掛網價格的,應向藥品招標采購機構提供該藥品產能、短缺原因、成本資料、完稅出廠價格憑證等資料,不得有暴利、價格壟斷、價格欺詐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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