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02-28 22:30:14
每經編輯 趙慶
2月28日,江蘇省蘇州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發布《關于應對疫情保障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通知》共計四項措施,包括調整項目預售條件、調整分期預售面積要求、開竣工時間、交付期限順延、完善購房資格認定等。具體來看,在調整項目預售條件方面,《通知》顯示,對2020年1月24日前土地已成交并已進入實質性啟動階段的房地產項目,因突發疫情影響其前期規劃、施工手續、工程進度等情況的,申請預售時原形象進度要求調整為按投資額計算,申請預售部分完成25%以上投資即可(房地產信用等級為“D”級的企業按原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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