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1-09-27 17:40:13
近日,云南證監局對申萬宏源證券云南分公司采取了出具警示函措施。《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今年以來,申萬宏源證券分支機構已多次被處罰。
每經記者 陳晨 每經編輯 吳永久
近日,云南證監局對申萬宏源證券云南分公司采取了出具警示函措施。據披露,該分公司存在六大方面的違規行為,包括營銷管理、人員管理、崗位設置、合同管理等,違規人員既涉及普通員工,也包含分公司負責人、合規負責人。《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今年以來,申萬宏源證券分支機構已多次被處罰。
9月23日,云南證監局一則監管處罰指向申萬宏源證券云南分公司,違規行為包括六個方面,這其中涉及分公司負責人和分公司合規負責人。
根據披露,在人員管理方面,分公司負責人段某某于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5月25日期間強制離崗,上次強制離崗距今已三年,尚未再次實施強制離崗。此外,云南證監局還表示,上次強制離崗的審計報告中發現分公司個別經紀人可能存在代客理財的情形,但該審計報告未向我局報備。
記者了解到,《關于加強證券經紀業務管理的規定》顯示,證券營業部負責人應當每3年至少強制離崗一次,強制離崗時間應當連續不少于10個工作日。證券營業部負責人強制離崗期間,證券公司應當對證券營業部進行現場稽核,稽核報告應當以書面方式記載、留存。
此外,在崗位設置方面,一是分公司現任合規負責人蔣某某,曾于2018年6月4日至2019年12月5日期間擔任申萬宏源曲靖麒麟西路證券營業部總經理。在此期間,申萬宏源證券云南分公司2019年1月和2019年7月的《合規風控管理情況報告》分公司合規專員簽字處顯示簽字為“蔣某某代”。二是分公司員工羅某任投資顧問期間兼任非現場開戶見證崗、客戶回訪崗。
根據《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規定,合規管理人員只可以兼任與合規管理職責不相沖突的職務。合規風險管控難度較大的部門和分支機構應當配備專職合規管理人員。
除了上述外,申萬宏源證券云南分公司還存在營銷管理、合同管理等4個方面存在違規行為。
營銷管理方面。經調查,根據《云南分公司私募基金和定投基金獎勵和考核方案》,分公司對全體員工(含后臺)制定了激勵方案,根據分公司《2020年4月績效獎勵》和《云南分公司本部2019年12月中后臺員工定投獎勵明細》等顯示,分公司對時任后臺員工如合規、柜臺等發放了營銷獎勵。此外,員工溫某某在任電腦經理期間,簽訂《業績承諾書》,招攬開發客戶;員工楊某某在任柜臺期間,根據其個人工作總結及公司大管家系統查詢結果顯示,存在招攬開發新客戶的情況。
IB業務公示方面。在分公司營業場所,未公示從事期貨中間介紹業務的人員名單和照片。
合同管理方面。一是個別員工續簽的合同,分公司負責人簽字日期晚于合同到期日。二是個別員工《勞動合同書》、《續訂勞動合同意向通知書》未填寫合同日期。三是個別員工《云南省用人單位續訂勞動合同協議書》未由法定代表人簽字,而是經辦人代簽且無授權委托書。四是個別員工勞動合同要素填寫錯誤,在職位處填寫了工資薪金。
客戶資料方面。個別客戶《現場新開戶合規性回訪問卷》未填寫回訪相關內容,僅有客戶簽名;還有個別機構客戶《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問卷》未填寫日期。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除了上述云南分公司外,今年以來申萬宏源證券已有多個分支機構受到處罰。
4月30日,重慶證監局對申萬宏源證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稱申萬宏源證券重慶分公司負責人王軍在任職期間,存在在其他營利性機構兼職的行為,申萬宏源證券未及時處置王軍的兼職行為并向重慶證監局報告,反映出公司內部控制不完善、合規管理不到位。
6月17日,江蘇證監局對申萬宏源證券鹽城解放北路證券營業部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稱該營業部:一是未將融資融券合同交付給客戶,未按照相關規定開展融資融券業務;二是未定期對客戶風險承受能力情況進行后續評估,多名客戶風險測評過期,且營業部未能及時關注客戶風險等級變化情況,也未能根據投資者和產品或者服務的信息變化情況,主動調整投資者分類、產品或者服務分級以及適當性匹配意見,并告知投資者。
8月5日,青島證監局對申萬宏源證券青島海爾路證券營業部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稱該營業部:一是存在前經紀人的筆記本電腦通過該營業部無線網絡進行證券交易委托的情形,上述證券交易委托涉及其名下多名客戶,營業部對此未能及時發現并有效實施管控。二是營業部在為客戶辦理融資融券業務過程中,存在未填寫簽署日期及客戶信用資金第三方存管業務協議簽署、使用不當等情形。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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