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1-12-22 00:23:35
◎在直播電商這一新興行業里,主播們的收益結算和個人納稅方式是怎樣的?
◎頂流主播因偷逃稅相繼被罰,帶給了行業內哪些思考?
每經記者 葉曉丹 每經編輯 文多
圖片來源:攝圖網-500863894
頂流主播因偷逃稅相繼被罰,這一方面讓人好奇——直播電商頭部主播一年究竟能積累多少財富?另一方面,也讓人意欲探究,在直播電商這一新興行業里,主播們的收益結算和個人納稅方式是怎樣的?所謂稅務籌劃究竟是如何運作的?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以下簡稱“NBD”)采訪了數名直播電商行業業內人士,他們從自身了解的業內情況,揭開了帶貨主播稅務籌劃的運作技巧以及在這一輪風暴下產生的思考。
NBD:電商直播主播收益結算和個人所得稅扣繳模式一般有哪些?
業內人士:主播的收益結算是由主播的基礎薪資(日薪)收益與直播收益提成所結合獲得。個人所得稅的扣繳按照勞務報酬的稅率標準:
1)、800元以下免稅,800(不含)~4000元扣除800元后20%計算。
2)、4000元以后扣除20%后再按照20%稅率計算。即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1-20%)*20%
3)、每次收入的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0000元的: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1-20)*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超過20000~50000的部分,適用稅率30%,速算扣除數2000。
超過50000元的部分,適用稅率40%,速算扣除數7000。
NBD:主播和直播平臺的合作關系有哪幾種?
業內人士:一般合作模式有兩種,一種是直接跟平臺簽約入駐(主播與平臺是直接服務關系);另一種是直播平臺跟經紀公司(俗稱公會)合作,經紀公司跟主播簽約,把公司簽約的主播派到直播平臺(主播與直播平臺是間接服務關系)。
如果跟主播的主要合作關系是第二種,在這種模式下,主播與平臺沒有直接關系,繳納稅款的情況便與經紀公司簽署協議的形式有關。具體情況包括:
如果簽訂的為勞動合同,那么經紀公司需要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預扣預繳主播的個人所得稅;
如果簽訂的是勞務協議,那么經紀公司需要按照“勞務報酬所得”預扣預繳主播的個人所得稅。同時,根據相關規定,按“勞務報酬所得”計算預繳個人所得稅的主播,向經紀公司提供勞務服務屬于增值稅應稅行為,還須繳納增值稅及其附加稅費。
NBD:薇婭、雪梨因偷逃稅被罰巨額資金,對行業生態帶來了哪些影響?
業內人士:對于很多同級別頭部主播、MCN來說是一個警醒。
這幾年電商行業發展迅速,特別是2020年新冠疫情出現,線上直播規模進一步擴大,直播行業突飛猛進。薇婭、雪梨因偷逃稅被巨額罰款,意味著在保護新業態蓬勃發展的同時,稅務部門也一直很重視網絡直播行業的稅收秩序,不斷通過稅收大數據對網絡直播行業進行稅收風險核查。因此不管主播的名氣大小,流量多少,我們都應該遵守法律規定依法納稅。
同時,這起事件或許也會為行業的商業格局帶來一些轉折,更多的優質、規范的腰部主播或電商主播會得到更多的流量與機會。
NBD:對于繳稅問題,業內的困惑和疑慮主要有哪幾點?
業內人士:第一、如有自己給自己的品牌產品做主播,分批次繳納較低的勞務報酬所得稅,是合理還是不合理的?
第二、主播現在所用到的勞務報酬個稅是同用于表演行業的稅務模式,但主播行業現在也區別于傳統的表演行業,是否應有其他的納稅方式歸類?
此外,對于稅收的規范,還有幾個難點:
一、帶貨主播的收入構成,有坑位費、銷售返傭、粉絲打賞等,不同的收入構成,稅款的繳納也不同,模式較為多樣化計算也更復雜;
二、對于沒有簽約公司或平臺的個人主播,具有虛開發票的風險,個人主播可能無法提供發票,會找第三方機構代開發票,也可能會造成稅收出現問題的情況;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NBD:在“稅務籌劃”上,主播之前一般通過哪些方式節稅?
業內人士:主播的稅務主要就是勞務報酬的個人所得稅,所以避稅方式一般是控制在第二階段(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1-20%)*20%)。
此外,主播還可能采用這些方式避稅:一、成立個人工作室,這是稅務籌劃當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二,主播以自然人模式與平臺或者經紀公司合作,如果是以勞務關系與機構合作取得的收入則需要按照勞務報酬的三級累進稅率由機構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三、通過為主播自然人注冊成立經營主體,變勞動勞務收入為經營收入來實現降低稅負節約稅金的目的。
目前直播平臺給主播發放資金主要有三種方式:
(1)以勞務費的形式發放給主播,按照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優勢:程序簡單,按照所得正常申報個人所得稅;劣勢:以20%稅率繳稅,稅率高,不能進行稅前抵扣。
解決方式:以成立個體工商戶的形式合理避稅。成立個體工商戶稅率僅為3%,相比按照勞務費納稅降低了17%。
(2)成立個體工商戶,進行核定征收。
優勢:稅率低,減輕稅負;劣勢:主播不愿意公開信息,提供身份證;主播可能不會按照規定繳稅,而且目前能做個稅核定的地方越來越少,國家對于“核定”開的口子越收越緊。
解決方式:工信部現在要求主播進行實名認證(即公開信息),自9月1號開始,注冊公司,銀行可在異地開設。在稅負洼地成立一個平臺分公司,在支付薪酬給主播的時候,可以由平臺公司代扣代繳個稅。
(3)以自然人身份,核定個稅,匯總代開。
優勢:程序簡單,稅率低;核定征收。在有稅收優惠的地區以你個人的名義開一個個人獨資企業,然后跟你的公司簽訂合同,通過你自己的企業開票給你的公司,從而進行節稅。
12月20日,上海文飛永律師事務所高飛律師曾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稅務籌劃要合法合規,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操作;通過設立個人獨資企業以核定征收方式偷逃稅款,不符合稅收法律對于財務不規范的小企業核定征收的要求;特別是,不能通過虛假的交易進行收入轉移,這是稅收法律明確禁止的。
高飛律師還提到,此前,網絡直播行業常見的避稅方式是將個人所得轉化為個人獨資企業經營所得,從而適用“核定征收”政策的方式來降低稅負,但實際上是在虛假申報,偷逃稅款,將被稅務機關追繳稅款和滯納金并處罰款。
另外,高飛律師還表示,目前,稅務總局正定期開展對明星藝人、網絡主播的稅收檢查,對于直播行業各經營主體而言,如何依法依規地配合稅收管理工作是業內比較關注的問題。但由于行業的復雜性,且現階段缺少相關法律及政策的明確引導,實踐中對于納稅主體與扣繳義務人的確定、網絡主播的收入性質確定、應稅所得如何核定以及稅目稅率的適用等問題存在較大爭議,需要稅收監管部門進一步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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