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02-20 22:12:35
每經記者 李玉雯
每經評論員 李玉雯
房貸利率一路下行的背景下,存量房貸利率尚無調降消息,不少前期“高位站崗”的還貸族考慮提前還貸或尋求貸款置換。由于目前經營貸款利率整體低于按揭貸款尤其是二套房貸利率,因此不少人試圖“鉆空子”用經營貸置換房貸,以此降低還貸的利息成本。
一般情況下,購房者會先借助中介的過橋資金結清房貸,再以該房產作為抵押,向銀行申請經營貸款,之后用該筆經營貸款償還中介的過橋資金并支付一定的服務費。這樣便可實現房貸向經營貸的轉換,“享受”到更低的貸款利率。
需要注意的是,經營貸是面向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等經營實體,且用于經營性用途的貸款。因此,在上述操作過程中,中介往往還會利用借款人的信息注冊一個無業務、無流水的“空殼”公司,以此“幫助”借款人順利獲批經營貸。
很多人只看到表面上房貸與經營貸之間的套利空間,卻忽視了這種貸款置換套路背后蘊藏著諸多風險隱患。一筆細賬算下來,借款人不一定能討得便宜。
例如,提供虛假材料、虛構資金用途或涉嫌騙取銀行貸款,情節嚴重的,可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挪用經營貸導致貸款用途與實際不符,借款人需承擔違約責任,不但可能被銀行要求提前還貸,個人征信也會受到影響。
在轉貸過程中,部分中介會誘導或強制借款人使用中介的過橋資金,收取墊資過橋利息、服務費、手續費等各種費用,以至于借款人轉貸后的綜合成本實際可能超過銀行房貸利率。
另外,經營貸與房貸在貸款期限、還款方式等方面也有諸多不同。經營貸的貸款期限一般是三至五年,不像房貸長達二三十年,且經營貸本金大多需一次性償還。這就需要借款人不斷續貸,而續貸后利率也有變化的可能,借款人若無穩定的資金來源,可能產生資金鏈斷裂風險。
值得一提的是,經營貸之所以利率偏低,是因為國家對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不斷加大,而將經營貸挪用至房地產領域,顯然違背了扶持小微企業的政策初衷。近年來,這類貸款“騰挪”的把戲屢禁不止,樓市升溫時,購房者借助經營貸加杠桿入市;提前還貸潮下,經營貸又成為了“轉貸降息”的工具。監管曾多次明確禁止經營貸、消費貸等流入樓市,也在不斷加碼整治力度,對違規貸款銀行開出罰單。
筆者認為,防范經營貸置換房貸,需要多方發力。
首先,銀行機構要進一步升級風控體系,加大貸款審查和資金跟蹤力度,強化貸款用途硬約束,對失信借款人采取有效懲戒;定期開展自查排查,發現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樓市后要嚴肅整改,對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員工也要強問責。
其次,監管一方面要對貸款審查不到位的銀行、未履職盡責的工作人員依法依規處罰,另一方面也要加強對不良中介的打擊,對存在偽造貸款資質、虛開銀行流水證明等行為的中介加大懲戒力度。同時,考慮到近期經營貸置換房貸的操作多是由于存量房貸利率居高不下,監管也可在政策及操作層面考慮降低存量房貸利率的可行性。
最后,消費者自身更要重視個人信息保護,選擇正規金融機構咨詢業務,結合個人實際情況理性借貸,并且在借貸后誠實守信、按約用款,避免挪作他用,產生違約責任,影響個人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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